台湾高铁财改方案过关 走向公有民营
“交通部长”陈建宇(左)指出,财改案要让票价调降。中为高铁董座刘维基,右为高铁局长胡湘麟。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湾“立法院”交通委员会21日通过高铁财改案B案,但出乎意料地,附带决议要求未来泛公股高铁股权不得释出,须保持63.9%的占比,也就是说全民释股规划确定告吹。
台湾高铁部门官员表示,“立委”不希望公股遭到稀释,会予以尊重,未来泛公股不会释股,但以高铁未来内部投资报酬率(IRR)达4.9%来计算,一定可以全部自偿。至于高铁相关建设基金买股的242亿元(新台币,下同)金额来源,会考虑发行长期的债券,利率会较目前银行定存高一些,以吸引各界认购。
明年第1季完成增资后,台湾高铁公司将由民间投资BOT(兴建、营运、移转)公司转型为“公有民营”公司,台湾第一件、全世界规模最大的BOT案也就此宣布失败。
当局“交通部”所提的高铁“第三代财改案”B案,第一步是先减资60%,减资新台币390亿元,由原始股东承担损失。第二步是增资,将增资300亿元,由高铁建设相关基金与泛公股全数买下,同时营运特许期延长35年。高铁相关建设基金认股242亿元,劳退等四大基金与中技社、航发会共认购58亿元。
减资再增资后,泛公股持股由22.1%增至63.9%;五大股东从37.4%降为17.4%。其中属于台当局的股权为48.9%,没有超过50%,所以台湾高铁不是公营事业,预算不受经“立法院”审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