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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火车要带“信用”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早就应该这样,点赞!”“支持支持,严格执行。”听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文明办、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5月1日起实施的消息后,网友纷纷留言。


  《论语》有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法国作家大仲马也说:“当信用消失的时候,肉体就没有生命。”信用可谓做人之本、立足之基,古往今来,不论中西,概莫能外。


  阻挡列车关门,扰乱铁路站车正常运输秩序;无票乘车或者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个别旅客的违法失信行为对铁路运输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也侵害了其他旅客的正当权益。《意见》是对特定严重失信人的一种惩戒,是为守信者发声、打气,很好地体现了公平正义和公序良俗,以制度形式强化了道德约束,有利于推进诚信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守信重诺的浓厚氛围。


  同时,“其他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有关责任人”将被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作为大众化交通工具,铁路是社会信用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可与金融、通信、航空等多领域联合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提高失信成本,对特定严重失信人有一定警示作用,促使其“三思而后行”。


  以后乘坐火车,还得带上“信用”这张票。《意见》不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是倡导“讲信用、更自由”的理念。铁路部门高度重视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会做好特定严重失信人的权利救济等工作,规范信用“黑名单”退出机制和异议处理机制,让旅途更加文明、有序、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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