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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公司收购轨道运营公司股权

  8月23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举行了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运营公司)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签约仪式,公司通过出资收购轨道运营公司股权,与轨道公司结成更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利用各自资源和优势,进一步提升首都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服务水平。

 
  市国资委副主任孟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谢正光,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燕友,轨道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宏建,以及相关领导共同出席签约仪式。公司总经理徐会杰与轨道公司总经理丁树奎代表双方在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上签字。
 
  市国资委副主任孟韬指出:首先代表国资委对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签订表示祝贺,这是各方长期沟通、努力的结果,对于企业这种站在北京交通、国资发展的角度推动工作的态度表示赞赏;
 
  第二,对这项工作表示支持,市国资委一直支持市属国企之间的合作,本次合作有利于国有资本有效配置、资源有效利用、优势有效发挥;
 
  第三,各方要继续按照国有产权转让相关要求做好工作,考虑到标的公司的特殊性、转受让双方公司的特殊性,市国资委支持本次股权转让工作按照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并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最后,希望能尽快搭建好新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制度安排,为公司更好运转和发展奠定基础,祝愿合作取得成功。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谢正光表示: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维护“三分开”体制和“ABO”协议的落地;
 
  有利于在首都轨道交通运营网络越来越大时,实现资源共享,推进网络化运营,最终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有利于把轨道运营公司做强做大,做成一个有效的试验田,快速地产生效益和效果;
 
  有利于打造京投公司、地铁公司、轨道公司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将心气凝聚在一起;有利于今年9月底新机场线顺利开通运营,为祖国70年华诞献礼。
 
  京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燕友表示:本次股权转让工作体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双方站位高,站在北京市的角度,本着未来打造轨道交通运营一体化的角度推动工作开展,二是态度诚恳,体现出了工作的担当精神,三是工作扎实,双方在目标一致原则的基础上推动工作开展。
 
  张燕友祝愿,双方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调研时的要求,将合资公司当成试验田,创新市场化体制机制,创新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打造智慧轨道、智慧交通,不断提升安全服务水平,实现多赢。
 
  轨道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宏建表示:本次股权转让工作是北京地铁建设、运营中的一件大事,将使北京轨道交通整体工作链条运转更加良好;通过股权转让,地铁公司与轨道公司双方实现共赢,打造出焕然一新、目标一致的轨道运营公司,在未来的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功。
 
  公司出资收购轨道运营公司股权,对进一步服务于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服务于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四网融合”发展、打造轨道交通运营一体化体系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介绍:
 
  2016年9月20日,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成立,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全资设立的北京市第三家轨道交通运营商。目前已接受市政府委托,独立运营北京市第一条国产化全自动运行系统线路—燕房线,即将开通运营的北京新机场线也将由其负责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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