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招标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对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
2、招标单位: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3、建设地点:沈阳市;
4、资金来源:100%政府投资;
5、计划服务周期:2021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共计914日历日。自中标之日起,至国家批复止共计914天(第四期建设规划主报告和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及评估需按照甲方要求开展,满足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报批进度);
6、招标范围:
依据《沈阳市轨道交通线网优化方案》(2017年版)和新一轮正在修编沈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规划年限拟为2025-2030年,优先考虑但不限于包含地铁8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5号线一期、9号线北延线、9号线东延线、4号线南延、4号线北延、2号线新航站楼支线、16号线(以上拟建线路长度约200公里)以及文化、商务快线等线路,具体线位和长度需在建设规划中研究论证。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主报告编制及评估;必备专题报告(包括客流预测报告编制及评估、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告编制及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工程可实施性分析专题报告编制及评估(包括规划地铁线路的预可行性研究)、非必备专题报告(包括投融资专题报告编制及评估及文物专题报告编制),工作内容包含项目报送、报告书评审及项目报批服务等工作。若国家规定政策更新变化,导致建设规划报批阶段需增加或调整其它必备专题报告、非专题报告,也一并纳入本项目范围内。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3、投标人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且咨询专业包含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须提供备案截图);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7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现场递交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21年6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议。
六、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姓名:明延东
招标工作负责人单位: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招标工作负责人职务:一级主任科员
招标工作负责人职称:无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姓名:明延东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单位: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招标工作负责人职务:一级主任科员
招标工作负责人职称: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
联系人:明延东
电话:(024)22565062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丽岛路42-1号
联系人:孙盟、李佳
电话:(024)83733406、83733420
传真:(024)83738988
电子邮件:sydtzx@126.com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