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 温州大力推进城市轨道线网建设
近日,《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项目聚焦科技创新、现代产业、交通设施、生态环保、社会民生五大领域,分战略任务分领域安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542个,总投资1.74万亿元。其中,实施类项目486个,总投资1.56万亿元,“十四五”计划投资1.02万亿元。
在铁路/轨道交通建设方面,温州要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加快建成杭温铁路一期,开建温福高铁、温武吉铁路,开展甬台温高铁前期研究;大力推进“S+M”城市轨道线网建设:建成市域铁路S2线一期工程、市域铁路S1线灵昆车辆段,开建市域铁路S3线一期、轨道交通M1线、M2线一期工程。
此外,在不久前,《温州市“十四五”城市轨道交通TOD整体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和市铁投集团正式联合印发给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和各市级有关单位,标志着温州市轨道交通TOD“十四五”规划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自TOD“十四五”规划于2020年6月正式列入温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体系目录和《温州市2020年‘六重’清单》以来,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紧锣密鼓推进该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归集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各市级职能部门和专家意见,采集吸纳兄弟城市先进经验,广征博引、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缜密论证,历经初审稿、咨询审议稿、专家论证稿等六轮优化完善,两次报市“十四五”规划办审核,历时一年多,最终于今年7月初报温州市政府审定。
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大干交通等战略全面推进的大背景下,温州已正式迈入轨道交通时代,“建轨道就是建城市”理念更加突出,TOD综合开发对于优化城市空间结构、重塑产业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实现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TOD综合开发势在必行。
温州市“十四五”轨道交通TOD开发格局示意图
TOD“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全面推进温州市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以TOD引领城市空间优化和功能升级,依托规划建设的“S+M”轨道交通网,复合高密推进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突出人跟线走、集约高效的理念,精心谋划实施沿线站点及车辆段上盖物业、综合体和TOD+未来社区开发,引导集聚人流、培育客流,促进轨道交通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
“十四五”期间,置业公司将继续以TOD为抓手,深化“轨道交通+新型城镇化+智慧化”发展理念,结合铁投集团配合市政府拟定并印发的《关于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的实施意见》,推进《温州市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办法》、《温州市轨道交通上盖物业预留工程前期审批指导办法》、《温州市轨道交通场站一体化城市设计导则》、《温州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专项储备管理办法》、《温州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管理办法》、《温州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文件和措施的编制、论证和颁布,加快以3大TOD新城、6大TOD社区、9大TOD中心为重点的“369示范工程”实施步伐,以“站城一体、产业优先、功能复合、综合运营”为理念,积极引导轨道交通沿线土地集约、节约、复合利用,推动城市结构优化、产业功能完善、智慧人居创新和都市形象提升,打造轨道上的温州都市区,促进温州城市更高站位、更好品质的发展。
面对轨道交通运营环境日益复杂,安全风险不断增多的严峻现实,温州市强化忧患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一体化、常态化、规范化、信息化”四化融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全面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织密织牢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护网。
组织管理“制度化”。构建形成“1+1+N”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发布《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2018年3号),确立了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的“四梁八柱”。编制出台《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将城市轨道交通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明确了市指挥部领导和19个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职责。制定突发大客流专项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及恶劣气候列车运行组织应急预案等25个专项应急预案和30个现场处置工作方案,并建立安全规章制度36部、操作规程(手册)22部。
隐患管控“常态化”。深入开展“十个一”自查自纠活动,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对重大风险实施清单化管理,形成重大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监测监控和应急处置等五张清单,今年以来,累计排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402处,已完成整改381项;风险在库455条,其中较小风险193条、一般风险250条、较大风险12条,均已制定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按照风险分级管控要求,每周2次固定巡查S1线保护区,并公示全线“安全四色图”,深入开展高边坡、高挡墙、低洼易积水段和下沉建筑物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工程建设“规范化”。针对在建与即将开工的S2、S3线项目,涉及公共安全方面的设施设备和场地、用房等,均按照与城市轨道轨道交通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的要求推进建设。专门设立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管科室,实行“首件制”管理、差别化监督管理等措施,全力打好巡检、抽检、临检、回头看系列“组合拳”。特别是针对市域铁路施工项目关键点位和环节,每季度开展专项巡检及培训,定期分层分级发布风险工点预警通知,今年以来已发放工程质量安全督办单6份,整治隐患174项。
应急处突“信息化”。全线设置全流程的运营监控系统,特别是针对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建立风险预警和管控机制,实时联动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即开展计划停运。建立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组建轨道交通执法队,同时组建8支共计278人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了7大类共9894台(套)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响应。全面加强应急演练并开展分析评估,截至目前,运营单位已组织开展Ⅰ级演练6次、Ⅱ级演练22次、Ⅲ级演练1809次,全员防汛安全教育培训24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