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气 ,企业才有活力
2007-06-22 11:29:14 来源:铁流网 浏览次数:记得1992年期间,曾有一篇题为《谁是企业的太阳?》的读者来信见诸报端。文章针对企业中普遍存在的“闲着媳妇雇保姆”现象以及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作用日见式微、职工群众的主人地位日趋淡化的现实发出强烈呼吁!这封读者来信受到当时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10多年的时间过去了,这位作者所担心的企业职工逐渐边缘化、弱势化的趋势,不仅没有得到根本的改观和有效遏制反而愈演愈烈,相当一部分职工正逐步沦为企业的弱势群体。“企业改革越深化,职工心里越害怕”;“下岗减员首当其冲,工资待遇多年不动,劳动就业没有保证,孩子上学积蓄掏净,房改医改招招致命”…… 这些盛传一时的民言民谣,绝不是无聊的杜撰和空穴来风。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经济蓝皮书——《2005年中国居民生活质量调查报告》显示,“十五”期间,全国GDP年均增长8.8%,但在高增长的同时就业增长率仅为0.7%,2004年后甚至出现负增长;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不同阶层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愈来愈多的工人和居民总体生活满意度为“一般”,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职工只能领取部分工资。报告指出,巨大的贫富差距已成为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根源之一。
就我们建筑系统来看,虽然施工领域和承揽规模不断扩大,但下岗、息工和提前内退人员却并没有减少。据有关方面统计,一线职工下岗、息工、内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左右,75%以上的工程是由农民工来完成的,自己的职工逐步被边缘化了。特别是部分年龄偏大、身体较弱或缺乏技术以及伤残职工,往往成为下岗息工的对象,处于“被人遗忘的角落”,构成了企业的弱势群体,其生活状况堪忧。
当然,单就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而言,绝大多数职工家庭较之改革开放之前,可以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一个社会群体或一个阶层对社会的满意程度和所处的地位,不仅仅取决于它现在的生活和处境是否比过去更好,还要看它和其他阶层相比的相对差距,看它所得利益与其对社会的贡献是否相对称,看它比较利益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法国大革命后,社会发展了,民众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但人民不满意的程度竟成正比例的增加了,其原因盖由如此。
过去,在低收入高积累的制度体系下,企业职工的收入也是低得可怜的。但那时天还是蓝的,水也是绿的,住房是分配的,医生是救死扶伤的,学校是不图挣钱的,物价是低廉的,干部工人收入是没有多大差距的,企业是没有下岗这一说的,工资是有保障的,“工人”这个词是令人垂涎的。因为它曾与“吃皇粮”、“铁饭碗”挂钩,与社会化大生产、先进生产力代表、领导阶层、最具有组织性和革命的彻底性等崇高概念相联的。然而,如今“工人”这个词却风光不再,甚至一落千丈。某单位曾就“假如让你重新选择职业岗位,你会选择什么”为题,进行民意测试,结果在“工人”这一职业栏目里,竟无一人添写。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某学校对学生进行职业选择调查,选择“当工人”的不到0.1%啊!
马克思主义认为:职工主人地位作为一种权利和责任的象征,“永远不能超越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文化的发展。”如果鄙视劳动、鄙视工人成为一个社会、一个企业的普遍共识;如果企业分配是按权力等级和资本分配财富;如果社会没有广泛认同的人权观念和平等观念;如果职工没有相应的诉求表达机制和利益调节机制,必将导致财富收入分配产生严重失衡与倾斜,劳动本位必然降低到一个微不足道的地位,劳动思想和劳动权利的必将日趋衰弱,工人群众就存在沦为为弱势群体的可能性。而弱势群体的扩大无论对企业还是对社会来讲,都是以放大和积聚不安定因素为代价的。
多少年来,我国的资本收入一直高于工资收入,这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都没有发生过类似的现象。英美两国资本收入比例最高的时代是19世纪,但那时英美两国的资本收入也没有高过劳动收入。据《人民日报》报道,发达国家物化劳动成本仅为30%,活劳动成本达到70%左右,而我国却恰恰颠而倒之,物化劳动成本达到7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90%左右。也就是说,企业所创造的产值大多是被“物”吞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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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本主义初期,人格化的资本是企业的主体,企业员工作为被资本所雇佣的雇员和雇工,成为企业的客体。因此而形成物化劳动统治活劳动,即“物吃人”现象。也就是马克思所讲的:“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垄断者的支配。”“这是一切形式的奴役即一切社会贫困、精神屈辱和政治依附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第475页)。因此,马克思设想以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来解决“生产资料私有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他提出:“好的社会主义是劳动和资本的融洽。它会消灭愚昧,根除贫困……”
改革开放以,一些人任意歪曲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夸大资本的作用而贬低和忽视劳动者的主体作用,整个社会逐渐走上了以资本为主导的发展方向。在很多人的思想观念中,资本就是一切,发展的内涵就是赚钱和单纯的资本扩张。重视资本权利忽视劳动权益,达到了惊人的程度。我国本来就是一个人权薄弱的国家,在这样一个急功近利的发展思想指导之下,劳动权利和全面发展的理念被忽视到了极点。
如果说计划经济形态下,绝对平均主义阻碍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那么,如今财富的集中化和职工群众的弱势化,将会极大地破坏中国社会和经济的机理。这是因为贫困人口的低下生活条件,必然会损害他们的意愿和能力,其结果只会降低生产效率,而不平等的现状则会助长国民的无责任化倾向,使得国家和企业的凝聚力下降。毕竟资源和资本竞争的时代已逐步被劳动者的勤劳与素质以及劳动力素质所决定的科学技术竞争时代所代替了。如果一个企业仅靠少数精英的个人能力来管理,必然陷入“你方唱罢我登场,各领风骚三五年”窘景,始终难以做到常胜不衰。因为一个人的手再大,也遮不过天来,而且个人能力是无法继承和接替的。因此,中国自古就有“富不过三代”之说。在精英们的个人经营管理能力趋于顶峰的同时,企业职工群体的智慧能力就越发软弱无力,就越难以充分发挥,也就预示着企业将从顶峰滑向深渊。
福特汽车公司董事长比尔•福特说过:“一个优秀的企业与一个伟大的企业是有区别的:一个优秀的企业能为顾客提供优秀的产品和服务,而一个伟大的企业不仅能为顾客提高产品和服务,还竭尽全力使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因此,一些西方现代国家不仅通过各种法律和制度,来调整劳资关系,而且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终身雇佣制、强化工会组织维权作用、吸引职工企业参与管理,改进员工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等制度措施,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以增强工人的社会主人地位和意识。西方国家做到的难道社会主义国家就做不到吗?难道社会主义企业就不能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么!
职工的主人地位决不是个简单的口号,而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制度体系,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现代化水平的基本标志。要从制度上、体制上、组织上、政策上、社会环境上、战略决策上,确保企业职工的主体地位,这不仅是落实人为本的发展观,实现企业和社会良性运转、协调发展的起点,也是人类自身发展的需要。
工人阶级从“自在”的阶级转化为“自为”的阶级,有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但这个过程是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首先是个实践过程,而不是个自然形成的过程。如果说,工人阶级在革命战争时期是通过阶级斗争的实践,逐步树立自主意识的,那么,在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工人阶级主人意识的形成唯一的途径,就是工人阶级真正走到当家作主的主人地位上来,使他们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感受到自己是企业这一命运共同体中的平等的一员。同时,社会主义企业的职工作为企业的主人不应该仅仅是“参与者”和“服从者”的身份,而且是“自主”管理者,对企业的重大问题同样具有决策权,尽快实现企业决策的民主化、程序化和科学化,以确保和体现职工的主人和主体地位,而不至于滑落为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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