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看待“大部制”
2008-01-02 11:28:47 来源:铁流网 浏览次数:胡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上的报告提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统筹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设置,减少领导职数,严格控制编制。
十七大提出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为新历史条件下的政府机构改革明确了具体目标。大部制,就是把职能相当、业务相近的管理部门进行合并,而由一个大的政府部门统一行使。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精简政府机构,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建立统一、高效的符合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要求的现代化政府体制。我们知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和2003年进行了5次机构改革。可以说,推行大部制改革,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科学设置部门的管理需求的。
但长期以来,人们对于推行大部制改革一直有个笼统的概念,就是政府要越小越好,要以最精简的权利部门去管理一个大的社会范围。人们都期盼政府规模不要太大,不要把更多的钱花在政府自身。但同时,需要认识到的是,政府的规模和管理能力的大小,又取决于我们自身的国情,政府部门要和它承担的责任相适应。中国推行大部制改革,是与我们这个体制本身发展以及自身存在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因此,必须要深刻领会十七大提出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思想精髓,客观冷静的看待“大部制”。
现代社会的分工越来越明细,并且还在不断出现新的领域,需要不断增加部门去管理,比如网络黑客、高科技作案等等。在过去,政府没有这方面的管理功能,而现在一旦出现了新的管理领域,政府就要配备相应的专业人才,进行管辖和引导。单纯的推行“小政府”是不行的,即使政府规模较小,内部也需要科学分工,管理绝不能“一锅粥”,而要设置必要的部门,各司其职,对社会进行管理或提供服务。大部制改革不是单纯的裁撤机构,更为重要的在于政府职能的整合。
随着计划经济解体和市场经济确立,政府部门必然进行调整。但是看待“大部制”的改革必须客观和冷静。笔者在一些言论文章中经常看到有些专家拿美国职能部门作比较,认为中国目前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有28个,而美国仅15个,还举例美国农业部的职能,大体涵盖了我国的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多个部门的职能,体现出“大农业”概念,管辖范围比较宽等等。笔者认为,推行大部制改革是一个持续的循序渐进的过程,鉴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如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处于发展中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法治都仍不完善等,因此不能简单地与一些发达国家比中央政府部门的多寡。
可以说,任何改革都很难一步到位,都应该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即使推行大部制改革,部门的设置也要一方面要考虑到行政活动的专业性,即一些专业性的事务应该由专业化的部门来管理,性质不同的事务自然需要设立不同的部门。而另一方面也需要考虑行政活动的协调性,一些职能相近、业务相互联系的事务应该集中到一个部门中进行管理,避免部门行政责任虚化。总之,冷静客观的看待大部制改革,加强行政组织法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应该成为当前政府改革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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