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新制、改制及零星钢结构加工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2020-08-18 来源: 浏览次数:工程编号 | 0613-206014023176 | 公告发布日期 | 0000-00-00 | ||||||||||||
招标联系电话 | 招标联系人 |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钢结构新制、改制及零星钢结构加工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型 | 招标方式 | ||||||||||||||
公告说明 | |||||||||||||||
1. 招标条件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地铁物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钢结构新制、改制及零星钢结构加工制作进行公开招标。
2. 实施内容及工期 2.1实施内容 上海地铁物资有限公司拟选择一家单位对其钢结构新制、改制及零星钢结构加工制作进行加工。实施内容如下: (1)投标方负责新制结构件的制作、检验、矫形、油漆涂装,板件的加工、制作、检验。 (2)投标方应在制作改制过程中及时向招标方汇报工作进度和关键节点,接受招标方质量监造。 (3)投标方应在主要材料进场后向招标方提交主材质量证明文件,在制作、焊接过程中应提供质量控制文件,并按设计要求进行焊缝探伤、提供探伤报告。 (4)投标方应在结构成型之后进行尺寸符合及二次矫形,保证完工结构件符合设计要求。 (5)招标方对投标方质量控制文件存在异议的,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复测,投标方应予配合并接受复测结果。 (6)投标方应于自检合格后,产品出厂前提交出厂验收计划和装订成册的过程检测文件、自检报告。招标方收到相关资料后,经初步审查合格,组织出厂验收。 (7)招标方组织由招标方代表、技术专家等组成的验收小组赴投标方工厂进行出厂验收,投标方应配合验收相关工作。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厂验收合格证明。 (8)投标方负责招标产品运输费用并承担运输风险。 (9)投标方负责完成产品出厂后两年内的质量保证,在质保期内如因原材料及制作工艺造成的质量缺陷,投标方应无偿予以修复或更换。 (10)投标方应在产品出厂后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如因安装孔位超差,进行的孔位调整等工作。 (11)投标方将提供钢结构和参考图纸,投标方负责测绘并出具详细设计图纸,并保证制作的产品与招标方设备匹配安装。 (12)投标方需在投标报价表中提供按重量计价的单价。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 2.2工期要求 钢结构、零星钢结构制作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24个月,每批次钢结构、零星钢结构,中标人收到招标人需求单及双方确认的图纸后2周内完成成品交货。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为钢结构件生产厂家,具备钢结构的制作及机械加工能力,能承担本次招标项目; 3.3投标人须具有盾构钢结构相关加工制作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3.4投标人须提供自有钢结构机加工设备证明材料及钢平台立式车床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6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a)通过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b)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c)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具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可于2020年8月25日16:3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3)的所有内容。 4.2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0年8月18日-8月25日通过快递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通过汇款方式支付。 4.3投标人在完成线上报名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电子版发至yy@shbid.com,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以便及时获取招标文件。 接收文本费用账户信息: 户 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001550400055646341 行 号:10529003600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11日13:00时(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开标时间:2020年9月11日13:00时(北京时间) 5.3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桂林路909号七号楼三楼2号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和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不参加开标意见书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3。 5.6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代表仅限1人,到达现场时须出示“随申码”(确保核验状态为绿色)、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5.7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8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6.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地铁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淮海中路1298号4楼 联系人:杨伟清、王振宇 联系电话:021-63189188-611063
招标代理: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1609室 联系人:吕尤佳、杨旸 联系电话:021-32557763、32557756 电子邮箱:1651297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