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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系统安装施工总承包招标

2020-09-17 来源:公开信息
本文摘要: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系统安装施工总承包,招标人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近日,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系统安装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
 
  1.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系统安装施工总承包,招标人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起于郑州西站,止于郑州火车站,线路全长约21.864km。设站12座,均为地下站,其中6座换乘站。本工程设一座红石坡车辆段,出入线接轨于庙王站,八字线接轨于商隐路站。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全线范围内的供电系统、信号系统、通信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电力监控系统、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安装、调试及伴随服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2.5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同时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同时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同时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2017年度-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7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8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格式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3.9信用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须提供《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本招标项目企业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完工日期在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的以下项目业绩之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供电系统(应包含接触网、变电所)及通信系统施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供电系统(应包含接触网、变电所)及信号系统施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气化铁路工程电力及电气化系统、通信系统及信号系统施工。
 
  以上项目业绩各系统不在一个合同项下的可以累加,但一个合同只能累加一次。
 
  2.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完工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的以下项目业绩之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供电系统或通信系统或信号系统施工项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气化铁路工程电力及电气化系统或通信系统或信号系统施工项目。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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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系统安装施工总承包招标

公开信息

  近日,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系统安装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

 
  1.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系统安装施工总承包,招标人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起于郑州西站,止于郑州火车站,线路全长约21.864km。设站12座,均为地下站,其中6座换乘站。本工程设一座红石坡车辆段,出入线接轨于庙王站,八字线接轨于商隐路站。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全线范围内的供电系统、信号系统、通信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电力监控系统、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安装、调试及伴随服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2.5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同时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同时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同时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2017年度-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7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8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格式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3.9信用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须提供《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本招标项目企业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完工日期在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的以下项目业绩之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供电系统(应包含接触网、变电所)及通信系统施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供电系统(应包含接触网、变电所)及信号系统施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气化铁路工程电力及电气化系统、通信系统及信号系统施工。
 
  以上项目业绩各系统不在一个合同项下的可以累加,但一个合同只能累加一次。
 
  2.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完工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的以下项目业绩之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供电系统或通信系统或信号系统施工项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气化铁路工程电力及电气化系统或通信系统或信号系统施工项目。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