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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列/120辆 ​郑州5号线工程增购车辆招标

2022-11-10 来源:相关公告
本文摘要: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增购车辆招标项目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2-11-09在...
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增购车辆招标项目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2-11-09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郑州轨道交通5号线为环形线路,全长40.224km,均为地下线,全线共设车站32座,其中换乘站15座,分别与1号线在五一公园站和郑州东站换乘、与2号线在黄河路站和南五里堡站站换乘、与3号线在海滩寺站和省骨科医院站换乘、与4号线在中央商务区站和七里河路站换乘、与在建6号线在桐淮站和姚砦站换乘,与在建7号线在郑州人民医院站和市第二人民医院站换乘,与在建8号线在郑州东站换乘,与在建10号线在市中心医院站换乘。平均站间距1.25km,最大站间距为1.86km,最小站间距为0.648km。区间正线最大坡度28.03‰、辅助线35‰,最小曲线半径350m。

采用A型电动客车,车辆的结构形式和性能参数应能满足以上条件。增购项目配车数为20列/120辆,编组方式为4动2拖编组。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招标人已落实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本项目已获得郑发改基础〔2022〕880号文件的批复,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3230-224000660006
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增购车辆招标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河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2)投标人须是地铁车辆制造企业,具备对应设备的生产经验和能力。

3)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须至少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项目销售业绩。该项目业绩须以2017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与最终用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签订的销售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为证明,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2-11-09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2-11-25

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增购车辆牵引系统招标项目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2-11-09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郑州轨道交通5号线为环形线路,全长40.224km,均为地下线,全线共设车站32座,其中换乘站15座,分别与1号线在五一公园站和郑州东站换乘、与2号线在黄河路站和南五里堡站站换乘、与3号线在海滩寺站和省骨科医院站换乘、与4号线在中央商务区站和七里河路站换乘、与在建6号线在桐淮站和姚砦站换乘,与在建7号线在郑州人民医院站和市第二人民医院站换乘,与在建8号线在郑州东站换乘,与在建10号线在市中心医院站换乘。平均站间距1.25km,最大站间距为1.86km,最小站间距为0.648km。区间正线最大坡度28.03‰、辅助线35‰,最小曲线半径350m。采用A型电动客车,车辆的结构形式和性能参数应能满足以上条件。增购项目配车数为20列/120辆,编组方式为4动2拖编组。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招标人已落实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本项目已获得郑发改基础〔2022〕880号文件的批复,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3230-224000660005

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增购车辆牵引系统招标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河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投标人应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制造厂;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须至少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项目销售业绩。如该销售业绩中卖方为联合体,则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为卖方联合体牵头人。该项目业绩须以2017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与最终用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签订的销售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为证明,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进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2-11-09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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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列/120辆 ​郑州5号线工程增购车辆招标

相关公告

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增购车辆招标项目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2-11-09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郑州轨道交通5号线为环形线路,全长40.224km,均为地下线,全线共设车站32座,其中换乘站15座,分别与1号线在五一公园站和郑州东站换乘、与2号线在黄河路站和南五里堡站站换乘、与3号线在海滩寺站和省骨科医院站换乘、与4号线在中央商务区站和七里河路站换乘、与在建6号线在桐淮站和姚砦站换乘,与在建7号线在郑州人民医院站和市第二人民医院站换乘,与在建8号线在郑州东站换乘,与在建10号线在市中心医院站换乘。平均站间距1.25km,最大站间距为1.86km,最小站间距为0.648km。区间正线最大坡度28.03‰、辅助线35‰,最小曲线半径350m。

采用A型电动客车,车辆的结构形式和性能参数应能满足以上条件。增购项目配车数为20列/120辆,编组方式为4动2拖编组。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招标人已落实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本项目已获得郑发改基础〔2022〕880号文件的批复,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3230-224000660006
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增购车辆招标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河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2)投标人须是地铁车辆制造企业,具备对应设备的生产经验和能力。

3)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须至少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项目销售业绩。该项目业绩须以2017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与最终用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签订的销售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为证明,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2-11-09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2-11-25

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增购车辆牵引系统招标项目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2-11-09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郑州轨道交通5号线为环形线路,全长40.224km,均为地下线,全线共设车站32座,其中换乘站15座,分别与1号线在五一公园站和郑州东站换乘、与2号线在黄河路站和南五里堡站站换乘、与3号线在海滩寺站和省骨科医院站换乘、与4号线在中央商务区站和七里河路站换乘、与在建6号线在桐淮站和姚砦站换乘,与在建7号线在郑州人民医院站和市第二人民医院站换乘,与在建8号线在郑州东站换乘,与在建10号线在市中心医院站换乘。平均站间距1.25km,最大站间距为1.86km,最小站间距为0.648km。区间正线最大坡度28.03‰、辅助线35‰,最小曲线半径350m。采用A型电动客车,车辆的结构形式和性能参数应能满足以上条件。增购项目配车数为20列/120辆,编组方式为4动2拖编组。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招标人已落实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本项目已获得郑发改基础〔2022〕880号文件的批复,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3230-224000660005

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增购车辆牵引系统招标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河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投标人应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制造厂;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须至少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项目销售业绩。如该销售业绩中卖方为联合体,则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为卖方联合体牵头人。该项目业绩须以2017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与最终用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签订的销售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为证明,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进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2-11-09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