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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市轨道交通公司连续两任总经理落马,一人被指一路贪腐

2023-02-08 来源:据安徽纪检监察网
本文摘要:  2月6日消息,合肥市庐阳区委书记陈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华,男,汉族,1971年11月生,大学,工...
  2月6日消息,合肥市庐阳区委书记陈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华,男,汉族,1971年11月生,大学,工学学士,中共党员。公开新闻报道显示,陈华曾任庐阳区委副书记,合肥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等,2017年前后出任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起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更名而来)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转任庐阳区委书记。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连续两任党委书记、总经理均告落马。在陈华之前,合肥市原副市长姚凯于2022年5月被查,姚凯自2009年出任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任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直至2017年离任。
 
  “双开”通报指出,经查,姚凯初心不正,党性丧失,品行败坏,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一路贪腐,近于全面破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违规接受旅游安排,违规为亲属谋利,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欲熏心、贪婪成性,罔顾公共利益,公然利用执掌城建工程项目职权,与不法商人相互勾连,吃里扒外,大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安徽检察机关已依法对姚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滁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姚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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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市轨道交通公司连续两任总经理落马,一人被指一路贪腐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

  2月6日消息,合肥市庐阳区委书记陈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华,男,汉族,1971年11月生,大学,工学学士,中共党员。公开新闻报道显示,陈华曾任庐阳区委副书记,合肥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等,2017年前后出任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起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更名而来)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转任庐阳区委书记。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连续两任党委书记、总经理均告落马。在陈华之前,合肥市原副市长姚凯于2022年5月被查,姚凯自2009年出任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任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直至2017年离任。
 
  “双开”通报指出,经查,姚凯初心不正,党性丧失,品行败坏,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一路贪腐,近于全面破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违规接受旅游安排,违规为亲属谋利,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欲熏心、贪婪成性,罔顾公共利益,公然利用执掌城建工程项目职权,与不法商人相互勾连,吃里扒外,大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安徽检察机关已依法对姚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滁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姚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