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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3-11-21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网站
本文摘要: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不含先导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不含先导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23〕1092号
 
  苏州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苏发改重〔2023〕33号)及相关附件均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发改基础〔2021〕811号),结合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评估报告》(咨交通〔2023〕95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加强苏州中心城区与张家港、常熟的交通联系,促进苏州市域一体化发展,同意建设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不含先导段工程)。
 
  二、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起自苏州北站,经苏州市相城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止于张家港市金港站,线路长约89.33公里。全线设车站21座,设置辛庄车辆段、金港停车场各1处,设置主变电所3座(辛庄主变电所、海虞主变电所、金港主变电所),新建区域控制中心1座。建设供电、通信、信号、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自动售检票、安防、站台门、升降设备等系统。实施规划14号线(原规划12号线)苏州北站区域、控制中心、苏州北站和国际会展中心站等同步实施工程。本项目建设范围不含《关于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先导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2〕1514号)中相关内容。
 
  三、本项目采用4辆编组的市域A型车,速度目标值为160公里/小时(地下段120公里/小时),最大坡度为25‰(困难地段30‰),牵引种类为交流25千伏接触网供电,行车指挥系统为列车自动监控系统(ATS),列车运行控制系统为CBTC系统,自动化等级为GOA4(无人干预列车运行),最小行车时间间隔为2.5分钟。
 
  四、本项目初期配属车辆22列/88辆,近、远期车辆购置费不纳入本项目投资。初期采用单一交路运行方式,后期拟与规划轨道交通10号线在苏州北站贯通运营。运营采用直达特快、大站快车、站站停等多种组织方式。
 
  五、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为403.88亿元,其中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不含先导段工程)投资估算约为390.84亿元(工程费用227.69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4.65亿元、预备费32.23亿元、车辆购置费12.32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0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09亿元、常熟站和张家港站土建预留工程投资3.86亿元),同步实施工程投资估算约为13.04亿元。项目资本金比例为40%,约161.55亿元,由苏州市安排财政资金解决。其余资金由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利用银行贷款解决,使用经营性收入偿还。同步实施工程投资后期纳入相关轨道交通项目。本项目实施不得违规新增政府性债务。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为5年。
 
  七、项目法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八、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1488号),项目用地控制在164.89公顷以内,要按照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九、根据苏州市委政法委备案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报告表,本项目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级。在项目实施和运营期间,项目建设单位要会同沿线地方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社会稳定责任,做好风险控制工作。对于可能存在的征地拆迁、噪音污染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十、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项目招标投标事项见附件。
 
  十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有效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十二、下阶段工作。加强沿线水文地质、建(构)筑物的勘察,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进一步深化线站位方案和车辆场段设计。强化多种运营模式下无人干预列车运行可能出现的风险分析,完善车辆故障救援保障机制。结合10号线进展,完善行车组织方案设计,优化苏州北站和国际会展中心站车站规模,进一步深化辛庄车辆段分期建设方案。做好常熟站预留工程利用方案研究。加强水文资料调查分析,合理确定区间隧道洞口等设计控制高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暴雨等特殊天气条件下施工、运营安全。根据自然资源、交通、水利、市政、生态环境、文物等主管部门意见,及时做好线路区间穿越市政管廊、重要管线、铁路、桥梁、航道、河流、环境敏感区域等专项工作,制定防范预案,有效控制工程风险。抓紧落实市政、供电、消防、人防等外部建设条件,确定相关工程方案,完善落实节能措施。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在认真做好第三方评估工作后,报我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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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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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不含先导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23〕1092号
 
  苏州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苏发改重〔2023〕33号)及相关附件均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发改基础〔2021〕811号),结合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评估报告》(咨交通〔2023〕95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加强苏州中心城区与张家港、常熟的交通联系,促进苏州市域一体化发展,同意建设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不含先导段工程)。
 
  二、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起自苏州北站,经苏州市相城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止于张家港市金港站,线路长约89.33公里。全线设车站21座,设置辛庄车辆段、金港停车场各1处,设置主变电所3座(辛庄主变电所、海虞主变电所、金港主变电所),新建区域控制中心1座。建设供电、通信、信号、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自动售检票、安防、站台门、升降设备等系统。实施规划14号线(原规划12号线)苏州北站区域、控制中心、苏州北站和国际会展中心站等同步实施工程。本项目建设范围不含《关于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先导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2〕1514号)中相关内容。
 
  三、本项目采用4辆编组的市域A型车,速度目标值为160公里/小时(地下段120公里/小时),最大坡度为25‰(困难地段30‰),牵引种类为交流25千伏接触网供电,行车指挥系统为列车自动监控系统(ATS),列车运行控制系统为CBTC系统,自动化等级为GOA4(无人干预列车运行),最小行车时间间隔为2.5分钟。
 
  四、本项目初期配属车辆22列/88辆,近、远期车辆购置费不纳入本项目投资。初期采用单一交路运行方式,后期拟与规划轨道交通10号线在苏州北站贯通运营。运营采用直达特快、大站快车、站站停等多种组织方式。
 
  五、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为403.88亿元,其中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不含先导段工程)投资估算约为390.84亿元(工程费用227.69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4.65亿元、预备费32.23亿元、车辆购置费12.32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0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09亿元、常熟站和张家港站土建预留工程投资3.86亿元),同步实施工程投资估算约为13.04亿元。项目资本金比例为40%,约161.55亿元,由苏州市安排财政资金解决。其余资金由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利用银行贷款解决,使用经营性收入偿还。同步实施工程投资后期纳入相关轨道交通项目。本项目实施不得违规新增政府性债务。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为5年。
 
  七、项目法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八、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1488号),项目用地控制在164.89公顷以内,要按照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九、根据苏州市委政法委备案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报告表,本项目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级。在项目实施和运营期间,项目建设单位要会同沿线地方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社会稳定责任,做好风险控制工作。对于可能存在的征地拆迁、噪音污染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十、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项目招标投标事项见附件。
 
  十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有效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十二、下阶段工作。加强沿线水文地质、建(构)筑物的勘察,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进一步深化线站位方案和车辆场段设计。强化多种运营模式下无人干预列车运行可能出现的风险分析,完善车辆故障救援保障机制。结合10号线进展,完善行车组织方案设计,优化苏州北站和国际会展中心站车站规模,进一步深化辛庄车辆段分期建设方案。做好常熟站预留工程利用方案研究。加强水文资料调查分析,合理确定区间隧道洞口等设计控制高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暴雨等特殊天气条件下施工、运营安全。根据自然资源、交通、水利、市政、生态环境、文物等主管部门意见,及时做好线路区间穿越市政管廊、重要管线、铁路、桥梁、航道、河流、环境敏感区域等专项工作,制定防范预案,有效控制工程风险。抓紧落实市政、供电、消防、人防等外部建设条件,确定相关工程方案,完善落实节能措施。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在认真做好第三方评估工作后,报我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