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glish
 
 
世界轨道交通资讯网

福建省城际铁路建设规划调整环评公众意见征询

2023-05-05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本文摘要:  一、建设规划调整概况  福建省城际铁路建设规划调整包括3条线路,包括福州都市圈福莆宁F2、F3线和厦漳泉城际铁路R1线,共计约260.5公...
  一、建设规划调整概况
 
  福建省城际铁路建设规划调整包括3条线路,包括福州都市圈福莆宁F2、F3线和厦漳泉城际铁路R1线,共计约260.5公里,车站32座。
 
  (1)福州都市圈福莆宁F2、F3线:福州都市圈福莆宁F2、F3线一起形成福州新区和福州(长乐)国际机场铁路通道。线路自连江站引出后,经琅岐岛、文岭镇、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福州新区、罗联乡至福清西站。线路全长约86.7公里,设连江、琅岐、文岭、长乐机场、福州新区、罗联、福清西等7座车站及福州新区站动车所,规划设置福州新区至莲花山站联络线、预留福州新区至长乐东站联络线沟通福平铁路。
 
  (2)厦漳泉城际铁路R1线:线路起于泉州东站,经泉州中心城区、晋江机场、南安、厦门翔安机场、厦门中心城区、漳州龙海、漳州火车站、漳州中心城区、漳州高新区至金塘站。线路全长约173.8公里,设车站25座,规划预留车站6座。
 
  具体方案以国家批复为准。
 
  福州都市圈福莆宁F2、F3线调整后线路方案示意图(最终方案以批复的为准)
 
  厦漳泉城际铁路R1线调整后线路方案示意图(最终方案以批复的为准)
 
  二、环境影响
 
  城际铁路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大致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城市生态和社会经济的影响,二是对沿线区域声、振动、电磁、水等环境要素的影响。从环境因素的性质特征看,城际铁路建设规划与城际铁路建设项目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但城际铁路建设规划涉及区域广、方案和环境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使其对城市生态、社会经济环境和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呈宏观特性,影响范围和程度难以准确预测;而城际铁路建设项目因方案确定、受影响的敏感点和环境具体明确,其对环境的影响可以较为准确的预测,并可据此提出具体明确的环保措施。
 
  (1)对城市生态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
 
  城市生态系统是由某一特定区域内的人口、资源、环境通过各种相生相克的关系建立起来的人类聚集地,由其构成的这一系统中,可分为生物系统、非生物系统、社会系统。
 
  城际铁路建设对该系统的影响,在生物系统方面主要是对植被、城市绿化系统等的影响;在非生物系统方面主要是对人工创造的物质系统中道路交通设施的影响、对环境资源系统中土地资源的影响、对能源系统中自然能源(水电)和化石燃料(煤电、燃油)的影响;在社会系统方面主要是对居民、企业的拆迁造成的社会影响、对各类文化、自然保护设施的影响等。
 
  本次建设规划调整是在确保符合城市性质、城市发展目标、产业结构、生产布局等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编制的,因此,它与环境保护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等城市专项规划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且相互影响和制约。
 
  (2)对相关环境要素的影响
 
  根据现有城际铁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经验和实际运营结果,总体上讲,其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是以能量损耗型为主,即噪声、振动、电磁辐射,以物质损耗型为辅,即污水、废气、固体废物。
 
  城际铁路的环境影响从空间概念上可分为以下单元:地下段、高架段、动车所、车辆段、停车场、变电所、冷却塔、风亭等。
 
  从时间序列上可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相对运营期而言时间较为短暂,且多数随工程行为的结束,环境的影响也将逐渐消失;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将是持久的、长期的。
 
  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为了使福建省城际铁路建设规划调整能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尽量减缓城际铁路可能带来的负面环境影响,我们真诚地希望您提出本次福建省城际铁路建设规划调整有关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我们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您的意见和建议,将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您可以通过信件、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将以下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给我们,公众发表意见时请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回访。
 
  我们的联系方式是:
 
  建设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8号
 
  邮编:350003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91-63073962
 
  Email:fgwjtc@fujian.gov.cn
 
  环评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邮编:430063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7-51184495
 
  Email:2725166063@qq.com
 
  反馈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为准)。
 
  四、信息发布的有效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公众意见征询表
 
  2023年4月27日

相关文章

专  题
 
 
 
封面人物
市场周刊
2024-04
出刊日期:2024-04
出刊周期:每月
总481期
出刊日期:(2014 07 08)
出刊周期:每周
 
 
 
 

福建省城际铁路建设规划调整环评公众意见征询

福建省发改委

  一、建设规划调整概况

 
  福建省城际铁路建设规划调整包括3条线路,包括福州都市圈福莆宁F2、F3线和厦漳泉城际铁路R1线,共计约260.5公里,车站32座。
 
  (1)福州都市圈福莆宁F2、F3线:福州都市圈福莆宁F2、F3线一起形成福州新区和福州(长乐)国际机场铁路通道。线路自连江站引出后,经琅岐岛、文岭镇、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福州新区、罗联乡至福清西站。线路全长约86.7公里,设连江、琅岐、文岭、长乐机场、福州新区、罗联、福清西等7座车站及福州新区站动车所,规划设置福州新区至莲花山站联络线、预留福州新区至长乐东站联络线沟通福平铁路。
 
  (2)厦漳泉城际铁路R1线:线路起于泉州东站,经泉州中心城区、晋江机场、南安、厦门翔安机场、厦门中心城区、漳州龙海、漳州火车站、漳州中心城区、漳州高新区至金塘站。线路全长约173.8公里,设车站25座,规划预留车站6座。
 
  具体方案以国家批复为准。
 
  福州都市圈福莆宁F2、F3线调整后线路方案示意图(最终方案以批复的为准)
 
  厦漳泉城际铁路R1线调整后线路方案示意图(最终方案以批复的为准)
 
  二、环境影响
 
  城际铁路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大致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城市生态和社会经济的影响,二是对沿线区域声、振动、电磁、水等环境要素的影响。从环境因素的性质特征看,城际铁路建设规划与城际铁路建设项目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但城际铁路建设规划涉及区域广、方案和环境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使其对城市生态、社会经济环境和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呈宏观特性,影响范围和程度难以准确预测;而城际铁路建设项目因方案确定、受影响的敏感点和环境具体明确,其对环境的影响可以较为准确的预测,并可据此提出具体明确的环保措施。
 
  (1)对城市生态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
 
  城市生态系统是由某一特定区域内的人口、资源、环境通过各种相生相克的关系建立起来的人类聚集地,由其构成的这一系统中,可分为生物系统、非生物系统、社会系统。
 
  城际铁路建设对该系统的影响,在生物系统方面主要是对植被、城市绿化系统等的影响;在非生物系统方面主要是对人工创造的物质系统中道路交通设施的影响、对环境资源系统中土地资源的影响、对能源系统中自然能源(水电)和化石燃料(煤电、燃油)的影响;在社会系统方面主要是对居民、企业的拆迁造成的社会影响、对各类文化、自然保护设施的影响等。
 
  本次建设规划调整是在确保符合城市性质、城市发展目标、产业结构、生产布局等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编制的,因此,它与环境保护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等城市专项规划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且相互影响和制约。
 
  (2)对相关环境要素的影响
 
  根据现有城际铁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经验和实际运营结果,总体上讲,其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是以能量损耗型为主,即噪声、振动、电磁辐射,以物质损耗型为辅,即污水、废气、固体废物。
 
  城际铁路的环境影响从空间概念上可分为以下单元:地下段、高架段、动车所、车辆段、停车场、变电所、冷却塔、风亭等。
 
  从时间序列上可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相对运营期而言时间较为短暂,且多数随工程行为的结束,环境的影响也将逐渐消失;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将是持久的、长期的。
 
  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为了使福建省城际铁路建设规划调整能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尽量减缓城际铁路可能带来的负面环境影响,我们真诚地希望您提出本次福建省城际铁路建设规划调整有关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我们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您的意见和建议,将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您可以通过信件、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将以下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给我们,公众发表意见时请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回访。
 
  我们的联系方式是:
 
  建设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8号
 
  邮编:350003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91-63073962
 
  Email:fgwjtc@fujian.gov.cn
 
  环评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邮编:430063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7-51184495
 
  Email:2725166063@qq.com
 
  反馈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为准)。
 
  四、信息发布的有效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公众意见征询表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