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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铁路跨境旅客联运组织规则发布

2023-04-12 来源:12306网站
本文摘要:  中老铁路跨境旅客联运组织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中老铁路跨境旅客运输正常秩序,保护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
  中老铁路跨境旅客联运组织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中老铁路跨境旅客运输正常秩序,保护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以下简称老挝)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两国关于国境铁路协议和铁路旅客联运协议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国境内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管理的中老铁路各客运站与老挝境内公共工程与运输部管理的中老铁路各客运站间的铁路旅客联运工作。
 
  第三条国铁集团和老中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中公司)应根据本规则,各自制订旅客须知,并通过有关营业处所、网站等渠道向旅客公告。遇有变动须在实施前公告。
 
  第四条本规则内所用货币为人民币或基普币。汇率按上个历月21日(如为两国法定假日,按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中国和老挝两国央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兑基普币和基普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执行。
 
  第五条下列用语在本规则内的定义:
 
  铁路运输企业:参与中老铁路跨境旅客联运,由国铁集团或老挝公共工程与运输部管理的铁路运输企业。
 
  国际旅客:持发站和到站分别是中国或老挝境内客运车站车票的旅客(含同行的免费乘车未成年人)。
 
  国际列车:国铁集团或老中公司管理的中老铁路两国客运车站之间开行的铁路旅客列车。
 
  中老铁路:指中国昆明站至老挝万象站间的铁路线路。
 
  客运记录:在旅客运输过程中因某些特殊情况,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之间需记载某种事项或列车与车站之间办理业务交接的记录凭证。
 
  12306网站:国铁集团的售票及服务网站,网址为www.12306.cn(含铁路12306移动端)。
 
  旅客须知:铁路运输企业向旅客公布的注意事项。
 
  车票实名制管理:车票实名购买和实名查验统称为车票实名制管理。
 
  车票实名购买,是指购票人凭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购买车票,铁路运输企业凭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销售车票,并记录旅客身份信息和购票信息的行为;车票实名查验,是指铁路运输企业对实行车票实名购买的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与乘车人及其有效身份证件进行一致性核对,并记录旅客乘车信息的行为。
 
  席位:车票载明的车厢,以及座位或铺位位置。
 
  席别:席位的不同等级。
 
  发站:车票上所记载的出发站。
 
  到站:车票上所记载的到达站。
 
  改签:旅客变更乘车日期、车次、席别时需办理的手续。
 
  儿童票:供身高1.2~1.5m的未成年人购买的减价优惠车票,超过1.5m的旅客应购买成年人车票。
 
  手续费:中国和老挝铁路运输企业在各自管理的车站或担当的列车为旅客办理相关业务时收取的服务费用。
 
  成年人:年满18周岁的人士。
 
  时间:以中国和老挝当地实际时间为准,从零时起计算,实行24小时制。
 
  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以内、以外:均含本数。
 
  第六条在不违反本规则原则的前提下,两国铁路运输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协商制定补充规定,在中老铁路管辖范围内统一实行。
 
  第二章旅客运输
 
  第一节国际旅客运输合同
 
  第七条国际旅客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国际旅客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国际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
 
  第八条国际旅客运输合同从售出车票时起成立,至按车票规定运输结束旅客出站时止,为合同履行完毕。国际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自检票
 
  进站起至到站出站时止计算。
 
  第二节车票
 
  第九条车票(特殊票种除外)应当以中文和老挝文分别载明以下主要信息,其中个别信息增加英文标注:
 
  (一)发站和到站站名;
 
  (二)席别;
 
  (三)席位号;
 
  (四)票价;
 
  (五)车次;
 
  (六)乘车日期、开车时间;
 
  (七)有效期;
 
  (八)乘车人身份信息。
 
  第十条车票当日当次使用有效(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旅客中途上车、下车的,未乘区间的票款不予退还。
 
  第三节运价规则
 
  第十一条国际列车客运票价由两国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本国法律法规协商制定。
 
  第十二条客运票价分为公布票价和执行票价。公布票价是指无折扣的最高全价票票价,是执行票价计算的基础。执行票价是旅客购票时铁路运输企业制定的具体车票票价。执行票价不高于公布票价。
 
  第十三条旅客支付的客运票价为购票时的执行票价。铁路运输企业调整客运票价时,已支付的票价不再补收或退还差额。
 
  第十四条客运票价以1元人民币或1000基普币为计算单位,不足1元人民币或1000基普币的尾数四舍五入。
 
  第十五条客运杂费包含手续费、退票费、携带品暂存费和携带品运费等,具休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见附件1。同一名旅客同一张票同时办理多项业务时,只核收一次手续费。
 
  第十六条携带品超重、超大的计价重量以1千克为单位,不足1千克按1千克计算。
 
  第四节实名制管理
 
  第十七条中老铁路跨境旅客运输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
 
  第十八条旅客购票时应提供乘车人的有效护照原件或有效护照信息;取票、改签或退票时,须出示乘车人的有效护照原件。
 
  一本有效护照仅限购买一张同一乘车日期同一车次的实名制车票。
 
  第十九条旅客须持车票及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护照原件进站、乘车,并接受铁路运输企业的查验,票、证、人一致方可进站、乘车;票、证、人不一致按无票处理。
 
  旅客乘车前须确认出入境证件及签注有效
 
  第五节售票与购票
 
  第二十条车票的发售。
 
  (一)对国际旅客发售的车票为纸质车票。
 
  (二)国际旅客的车票最远只发售到本次列车的终到站。
 
  (三)售票渠道。
 
  1.中国铁路运输企业可通过12306网站、沿线车站售票窗口、指定代售点发售车票。
 
  2.老挝铁路运输企业通过互联网软件LCRTicket(以下简称LCRTicket)、沿线车站售票窗口、指定代售点等发售车票。
 
  (四)通过12306网站购票的旅客应在乘车前到中国铁路运输企业指定车站售票窗口、指定代售点等办理取票手续,换取纸质车票。通过LCRTicket购票的旅客应在乘车前到老挝铁路运输企业指定车站售票窗口、指定代售点等办理取票手续,换取纸质车票。
 
  (五)车票预售期:旅客可购买15天以内的国际列车车票。调整预售期时,铁路运输企业应提前公告。
 
  (六)旅客应按照约定支付运输费用,购票后须即时核对票面信息和票款。
 
  第二十一条儿童票的发售。
 
  (一)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m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未成年人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购买儿童票。免
 
  费乘车的未成年人单独使用席位时,应购买儿童票。
 
  (二)免费乘车未成年人及符合儿童票使用条件的未成年人应随同成年人乘车。
 
  (三)儿童票的乘车日期、车次及席别应与同行成年人所持车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成年人车票的到站。
 
  (四)儿童票按照相应席别公布票价的50%计算。
 
  第六节乘车条件
 
  第二十二条旅客必须持有效车票并按票面载明的日期、车次、席别乘车;旅客提前或延后乘车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改签,未改签乘车按无票处理。
 
  铁路运输企业发现无票旅客时,可拒绝其进站乘车或继续旅行。
 
  第二十三条旅客应妥善保管车票并保持票面信息完整可识别。票面残损、信息不完整的车票不得乘车、退票和改签。
 
  第二十四条旅客进出站、乘车时应接受站车工作人员检(验)票。车站在开车前提前停止检票,并应在本站营业场所通告停止检票的提前时间。
 
  列车到达口岸站后,进入联检区域(海关及边检部门的联合检查区域,下同)前,旅客应配合列车工作人员验票。
 
  第二十五条旅客进站时要接受车站的安全检查。铁路运输企业依法对进站乘车旅客及其携带品进行安全检查。旅客拒绝配合安全检查时,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
 
  第二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的旅客,站、车均可拒绝其上车或责令其下车,并有权登记其身份信息。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乘车的。
 
  (二)铁路运输企业认为威胁到公共健康和安全的。
 
  (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扰乱站车公共秩序或骚扰他人的。
 
  (四)违规乘车且拒绝补票的。
 
  旅客如已购买车票,在发站退还票价核收退票费;在中途站未使用至到站的票价不予退还,运输合同即行终止。
 
  第七节改签和变更
 
  第二十七条旅客不能按车票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时,应当在车票指定的日期、车次开车前,办理一次提前或推迟乘车改签手续,特殊情
 
  况经车票发站站长同意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但仅限于改乘当日24:00前其他列车。在车站预售期内且有运输能力的前提下,车站应予办理,收回原车票,换发新车票,并在新车票注明“始发改签“字样(特殊情况在开车后改签的注明“开车后改签“字样)。
 
  必要时,铁路运输企业可以临时调整改签办法。
 
  第二十八条在老挝境内车站售票窗口购买的车票,仅可在老挝境内指定窗口办理改签,通过LCRTicket购票后未取票的,可通过LCRTicket办理改签。在中国境内车站售票窗口购买的车票,仅可在中国境内指定车站窗口办理改签;通过12306网站购票后未取票的,可登录12306网站或在中国境内指定车站窗口办理。
 
  第二十九条旅客办理改签时,改签后的车次票价高于原票价时,核收票价差额;改签后的车次票价低于原票价时,退还票价差额,并核收票价差额的退票费。
 
  第三十条支付或退还票价差额时,使用原支付方式。原车票使用电子支付购票的,办理改签时需支付票价差额时,原车票票款在电子支付规定时间退回原购票时所使用的电子支付账户,旅客应使用电子支付购买改签后的车票。
 
  列车到达口岸站后,进入联检区域(海关及边检部门的联合检查区域,下同)前,旅客应配合列车工作人员验票。
 
  第三十一条因铁路运输企业责任使旅客不能按车票记载的日期、车次、席别乘车时,站、车应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列车的席别高于原票时,超过部分票价不予补收。低于原票时,应退还票价差额,不收退票费。
 
  第八节退票
 
  第三十二条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核收退票费:
 
  (一)旅客要求退票时,应当在车票指定的开车时间前办理,按全部票价退还票款。
 
  (二)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未乘区间票款,同行人同样办理,退票时须交回原车票,重新开具已乘区间车票。国际列车跨境后,车票未乘区间票价和货币,按购票当日汇率换算。
 
  (三)因特殊情况在开车后改签的车票不退。
 
  必要时,铁路运输企业可以临时调整退票办法。
 
  第三十三条在老挝境内车站售票窗口购买的车票,仅可在老挝境内指定车站窗口办理退票;通过LCRTicket站购票后未取票的,可登录LCRTicket站办理。在中国境内车站售票窗口购买的车票,仅可在中国境内指定车站窗口办理退票;通过12306网站购票后未取票的,可登录12306网站或在中国境内指定车站窗口办理。
 
  第三十四条因铁路运输企业责任造成列车晚点、设备条件发生变化等导致旅客退票,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一)遇列车晚点,应在列车实际开车时间前在车票发站办理退票,退还全部票款。
 
  (二)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能修复时,到站应按购票当日汇率算票价和货币后,退还未使用空调区间票价25%的票款;办理
 
  时须交回原车票,重新开具已乘区间车票。
 
  第三十五条因铁路运输企业责任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铁路运营,导致运输中断列车停止运行时,在10日以内旅客退票按下列规
 
  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一)在发站(含列车折返至发站的),退还全部票款。
 
  (二)在中途站,退还未乘区间票款,退票时须交回原车票,重新开具已乘区间车票。国际列车跨境后,车票未乘区间票价和货币,按购票当日汇率换算。
 
  第九节误售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在车站售票窗口发生旅客车票误售时,旅客应当场提出,车站应收回原票退还全部票款,重新发售正确的车票。该车票经车站检票后,不予办理。
 
  第十节丢失车票的处理
 
  第三十七条旅客丢失车票应另行购票。在列车上丢失车票,列车应开具客运记录,交到站自丢失站起(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补收票款,核收手续费。到站下车后,在出站前丢失车票,自乘车站起(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补收票款,核收手续费。
 
  第十一节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行为时,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铁路运输企业有权对其身份进行登记,并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
 
  款:
 
  (一)无票乘车时,补收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款。
 
  (二)持失效车票、未改签车票提前或错后乘车均按无票处理。
 
  (三)持用低等级席位车票乘坐高等级席位时,补收所乘区间的票价差额。
 
  (四)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警方处理。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况时补收票款,核收手续费:
 
  (一)应买票而未买票的未成年人和单独占用席位的免费未成年人按第二十一条规定补收票款。
 
  (二)身高超过1.5m的未成年人使用儿童票时,应补收儿童票价与全价票价的差额。
 
  第十二节携带品
 
  第四十条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
 
  免费乘车未成年人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30cm。不办理携带品托运。
 
  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第四十一条下列物品禁止、限制带入车内:
 
  (一)本规则禁止和限制携带的物品(见附件2)。
 
  (二)未使用纸箱等硬质包装物妥善包装完整的自行车、带有自动力的轮式代步工具(电动轮椅除外)、平衡车。
 
  第四十二条除轮椅外,旅客携带的轮式交通工具不得在车站、列车内使用。旅客在站台和车上使用轮椅时,应采取人力助力形式,不得使用自动力。
 
  第四十三条携带品超过规定范围的处理。
 
  (一)车上发现旅客携带的物品超重、超大时,须指定位置摆放,由列车长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到站处理,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按每千克20元/30000基普币核收运费,不足1千克按1千克计算。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核收运费。
 
  (二)列车发现旅客已将前述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禁止、限制携带的物品带入车内时,均交由前方停车站处理。
 
  第十三节遗失物品
 
  第四十四条车上发现的旅客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失主。如旅客已经下车,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注明品名、件数等移交下车站;不能判明时,移交列车前方停车站或终到站。
 
  老挝境内车站按老中公司适用的规定、中国境内车站按国铁集团适用的规定妥善保管、正确交付旅客遗失物品,并妥善处理无人认领的旅客遗失物品。鲜活易腐物品和生鲜食品不予保管。旅客的遗失物品保管期为90天。铁路运输企业不办理遗失物品转运,旅客可向铁路运输企业查询遗失物品情况,到指定车站办理认领手续。
 
  第三章赔偿责任和免责范围
 
  第一节人身伤害处置
 
  第四十五条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或急病时,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并会同警方人员勘察现场,收集旁证、物证,调查发生原因,编制客运记录。
 
  第四十六条旅客人身伤害赔偿办法和额度,由发生伤害时所在国的国内法规确定。
 
  第四十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铁路运送期间发生的旅客人身伤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不可抗力、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铁路运输企业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八条在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因第三人原因造成旅客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铁路运输企业有过错的,应当在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铁路运输企业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二节携带品赔偿
 
  第四十九条在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发生旅客携带品毁损、灭失时,铁路运输企业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旅客证明其确已携带进站乘车,且能够确定携带品价值的,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旅客出具发票(或者其他有效证明)证明购买价格时,以扣除物品合理折旧、损耗后的净值赔偿;
 
  (二)以处理单位所在地物价部门或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物品价值赔偿。
 
  第四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规则是国际旅客运输合同组成部分,旅客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共同遵照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规则授权国铁集团客运部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第五十二条本规则于2023年03月01日起施行。
 
  附件2
 
  禁止和限制携带的物品目录
 
  一、请勿携带以下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军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含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
 
  射枪等民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道具枪、仿真枪、发令枪、钢珠枪、消防灭火枪等其他枪支;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军人、武警、警方人员、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携带枪支子弹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并严格执行枪弹分离等有关枪支管
 
  理规定。
 
  二、请勿携带以下爆炸物品类:
 
  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手榴弹等弹药;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发爆器等爆
 
  破器材;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发令纸等各类烟花爆竹以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火制品;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请勿携带以下器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射钉枪、防卫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四、请勿携带以下易燃易爆物品:
 
  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易燃液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等易燃固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湿易燃物品;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五、请勿携带以下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毒鼠强等剧毒农药(含灭鼠药、杀虫药);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汞(水银)等腐蚀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传染病病原体;《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险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六、请勿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
 
  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七、限量携带以下物品:
 
  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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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2014 07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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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国境内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管理的中老铁路各客运站与老挝境内公共工程与运输部管理的中老铁路各客运站间的铁路旅客联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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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本规则内所用货币为人民币或基普币。汇率按上个历月21日(如为两国法定假日,按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中国和老挝两国央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兑基普币和基普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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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旅客:持发站和到站分别是中国或老挝境内客运车站车票的旅客(含同行的免费乘车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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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老铁路:指中国昆明站至老挝万象站间的铁路线路。
 
  客运记录:在旅客运输过程中因某些特殊情况,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之间需记载某种事项或列车与车站之间办理业务交接的记录凭证。
 
  12306网站:国铁集团的售票及服务网站,网址为www.12306.cn(含铁路12306移动端)。
 
  旅客须知:铁路运输企业向旅客公布的注意事项。
 
  车票实名制管理:车票实名购买和实名查验统称为车票实名制管理。
 
  车票实名购买,是指购票人凭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购买车票,铁路运输企业凭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销售车票,并记录旅客身份信息和购票信息的行为;车票实名查验,是指铁路运输企业对实行车票实名购买的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与乘车人及其有效身份证件进行一致性核对,并记录旅客乘车信息的行为。
 
  席位:车票载明的车厢,以及座位或铺位位置。
 
  席别:席位的不同等级。
 
  发站:车票上所记载的出发站。
 
  到站:车票上所记载的到达站。
 
  改签:旅客变更乘车日期、车次、席别时需办理的手续。
 
  儿童票:供身高1.2~1.5m的未成年人购买的减价优惠车票,超过1.5m的旅客应购买成年人车票。
 
  手续费:中国和老挝铁路运输企业在各自管理的车站或担当的列车为旅客办理相关业务时收取的服务费用。
 
  成年人:年满18周岁的人士。
 
  时间:以中国和老挝当地实际时间为准,从零时起计算,实行24小时制。
 
  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以内、以外:均含本数。
 
  第六条在不违反本规则原则的前提下,两国铁路运输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协商制定补充规定,在中老铁路管辖范围内统一实行。
 
  第二章旅客运输
 
  第一节国际旅客运输合同
 
  第七条国际旅客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国际旅客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国际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
 
  第八条国际旅客运输合同从售出车票时起成立,至按车票规定运输结束旅客出站时止,为合同履行完毕。国际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自检票
 
  进站起至到站出站时止计算。
 
  第二节车票
 
  第九条车票(特殊票种除外)应当以中文和老挝文分别载明以下主要信息,其中个别信息增加英文标注:
 
  (一)发站和到站站名;
 
  (二)席别;
 
  (三)席位号;
 
  (四)票价;
 
  (五)车次;
 
  (六)乘车日期、开车时间;
 
  (七)有效期;
 
  (八)乘车人身份信息。
 
  第十条车票当日当次使用有效(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旅客中途上车、下车的,未乘区间的票款不予退还。
 
  第三节运价规则
 
  第十一条国际列车客运票价由两国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本国法律法规协商制定。
 
  第十二条客运票价分为公布票价和执行票价。公布票价是指无折扣的最高全价票票价,是执行票价计算的基础。执行票价是旅客购票时铁路运输企业制定的具体车票票价。执行票价不高于公布票价。
 
  第十三条旅客支付的客运票价为购票时的执行票价。铁路运输企业调整客运票价时,已支付的票价不再补收或退还差额。
 
  第十四条客运票价以1元人民币或1000基普币为计算单位,不足1元人民币或1000基普币的尾数四舍五入。
 
  第十五条客运杂费包含手续费、退票费、携带品暂存费和携带品运费等,具休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见附件1。同一名旅客同一张票同时办理多项业务时,只核收一次手续费。
 
  第十六条携带品超重、超大的计价重量以1千克为单位,不足1千克按1千克计算。
 
  第四节实名制管理
 
  第十七条中老铁路跨境旅客运输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
 
  第十八条旅客购票时应提供乘车人的有效护照原件或有效护照信息;取票、改签或退票时,须出示乘车人的有效护照原件。
 
  一本有效护照仅限购买一张同一乘车日期同一车次的实名制车票。
 
  第十九条旅客须持车票及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护照原件进站、乘车,并接受铁路运输企业的查验,票、证、人一致方可进站、乘车;票、证、人不一致按无票处理。
 
  旅客乘车前须确认出入境证件及签注有效
 
  第五节售票与购票
 
  第二十条车票的发售。
 
  (一)对国际旅客发售的车票为纸质车票。
 
  (二)国际旅客的车票最远只发售到本次列车的终到站。
 
  (三)售票渠道。
 
  1.中国铁路运输企业可通过12306网站、沿线车站售票窗口、指定代售点发售车票。
 
  2.老挝铁路运输企业通过互联网软件LCRTicket(以下简称LCRTicket)、沿线车站售票窗口、指定代售点等发售车票。
 
  (四)通过12306网站购票的旅客应在乘车前到中国铁路运输企业指定车站售票窗口、指定代售点等办理取票手续,换取纸质车票。通过LCRTicket购票的旅客应在乘车前到老挝铁路运输企业指定车站售票窗口、指定代售点等办理取票手续,换取纸质车票。
 
  (五)车票预售期:旅客可购买15天以内的国际列车车票。调整预售期时,铁路运输企业应提前公告。
 
  (六)旅客应按照约定支付运输费用,购票后须即时核对票面信息和票款。
 
  第二十一条儿童票的发售。
 
  (一)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m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未成年人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购买儿童票。免
 
  费乘车的未成年人单独使用席位时,应购买儿童票。
 
  (二)免费乘车未成年人及符合儿童票使用条件的未成年人应随同成年人乘车。
 
  (三)儿童票的乘车日期、车次及席别应与同行成年人所持车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成年人车票的到站。
 
  (四)儿童票按照相应席别公布票价的50%计算。
 
  第六节乘车条件
 
  第二十二条旅客必须持有效车票并按票面载明的日期、车次、席别乘车;旅客提前或延后乘车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改签,未改签乘车按无票处理。
 
  铁路运输企业发现无票旅客时,可拒绝其进站乘车或继续旅行。
 
  第二十三条旅客应妥善保管车票并保持票面信息完整可识别。票面残损、信息不完整的车票不得乘车、退票和改签。
 
  第二十四条旅客进出站、乘车时应接受站车工作人员检(验)票。车站在开车前提前停止检票,并应在本站营业场所通告停止检票的提前时间。
 
  列车到达口岸站后,进入联检区域(海关及边检部门的联合检查区域,下同)前,旅客应配合列车工作人员验票。
 
  第二十五条旅客进站时要接受车站的安全检查。铁路运输企业依法对进站乘车旅客及其携带品进行安全检查。旅客拒绝配合安全检查时,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
 
  第二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的旅客,站、车均可拒绝其上车或责令其下车,并有权登记其身份信息。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乘车的。
 
  (二)铁路运输企业认为威胁到公共健康和安全的。
 
  (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扰乱站车公共秩序或骚扰他人的。
 
  (四)违规乘车且拒绝补票的。
 
  旅客如已购买车票,在发站退还票价核收退票费;在中途站未使用至到站的票价不予退还,运输合同即行终止。
 
  第七节改签和变更
 
  第二十七条旅客不能按车票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时,应当在车票指定的日期、车次开车前,办理一次提前或推迟乘车改签手续,特殊情
 
  况经车票发站站长同意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但仅限于改乘当日24:00前其他列车。在车站预售期内且有运输能力的前提下,车站应予办理,收回原车票,换发新车票,并在新车票注明“始发改签“字样(特殊情况在开车后改签的注明“开车后改签“字样)。
 
  必要时,铁路运输企业可以临时调整改签办法。
 
  第二十八条在老挝境内车站售票窗口购买的车票,仅可在老挝境内指定窗口办理改签,通过LCRTicket购票后未取票的,可通过LCRTicket办理改签。在中国境内车站售票窗口购买的车票,仅可在中国境内指定车站窗口办理改签;通过12306网站购票后未取票的,可登录12306网站或在中国境内指定车站窗口办理。
 
  第二十九条旅客办理改签时,改签后的车次票价高于原票价时,核收票价差额;改签后的车次票价低于原票价时,退还票价差额,并核收票价差额的退票费。
 
  第三十条支付或退还票价差额时,使用原支付方式。原车票使用电子支付购票的,办理改签时需支付票价差额时,原车票票款在电子支付规定时间退回原购票时所使用的电子支付账户,旅客应使用电子支付购买改签后的车票。
 
  列车到达口岸站后,进入联检区域(海关及边检部门的联合检查区域,下同)前,旅客应配合列车工作人员验票。
 
  第三十一条因铁路运输企业责任使旅客不能按车票记载的日期、车次、席别乘车时,站、车应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列车的席别高于原票时,超过部分票价不予补收。低于原票时,应退还票价差额,不收退票费。
 
  第八节退票
 
  第三十二条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核收退票费:
 
  (一)旅客要求退票时,应当在车票指定的开车时间前办理,按全部票价退还票款。
 
  (二)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未乘区间票款,同行人同样办理,退票时须交回原车票,重新开具已乘区间车票。国际列车跨境后,车票未乘区间票价和货币,按购票当日汇率换算。
 
  (三)因特殊情况在开车后改签的车票不退。
 
  必要时,铁路运输企业可以临时调整退票办法。
 
  第三十三条在老挝境内车站售票窗口购买的车票,仅可在老挝境内指定车站窗口办理退票;通过LCRTicket站购票后未取票的,可登录LCRTicket站办理。在中国境内车站售票窗口购买的车票,仅可在中国境内指定车站窗口办理退票;通过12306网站购票后未取票的,可登录12306网站或在中国境内指定车站窗口办理。
 
  第三十四条因铁路运输企业责任造成列车晚点、设备条件发生变化等导致旅客退票,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一)遇列车晚点,应在列车实际开车时间前在车票发站办理退票,退还全部票款。
 
  (二)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能修复时,到站应按购票当日汇率算票价和货币后,退还未使用空调区间票价25%的票款;办理
 
  时须交回原车票,重新开具已乘区间车票。
 
  第三十五条因铁路运输企业责任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铁路运营,导致运输中断列车停止运行时,在10日以内旅客退票按下列规
 
  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一)在发站(含列车折返至发站的),退还全部票款。
 
  (二)在中途站,退还未乘区间票款,退票时须交回原车票,重新开具已乘区间车票。国际列车跨境后,车票未乘区间票价和货币,按购票当日汇率换算。
 
  第九节误售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在车站售票窗口发生旅客车票误售时,旅客应当场提出,车站应收回原票退还全部票款,重新发售正确的车票。该车票经车站检票后,不予办理。
 
  第十节丢失车票的处理
 
  第三十七条旅客丢失车票应另行购票。在列车上丢失车票,列车应开具客运记录,交到站自丢失站起(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补收票款,核收手续费。到站下车后,在出站前丢失车票,自乘车站起(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补收票款,核收手续费。
 
  第十一节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行为时,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铁路运输企业有权对其身份进行登记,并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
 
  款:
 
  (一)无票乘车时,补收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款。
 
  (二)持失效车票、未改签车票提前或错后乘车均按无票处理。
 
  (三)持用低等级席位车票乘坐高等级席位时,补收所乘区间的票价差额。
 
  (四)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警方处理。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况时补收票款,核收手续费:
 
  (一)应买票而未买票的未成年人和单独占用席位的免费未成年人按第二十一条规定补收票款。
 
  (二)身高超过1.5m的未成年人使用儿童票时,应补收儿童票价与全价票价的差额。
 
  第十二节携带品
 
  第四十条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
 
  免费乘车未成年人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30cm。不办理携带品托运。
 
  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第四十一条下列物品禁止、限制带入车内:
 
  (一)本规则禁止和限制携带的物品(见附件2)。
 
  (二)未使用纸箱等硬质包装物妥善包装完整的自行车、带有自动力的轮式代步工具(电动轮椅除外)、平衡车。
 
  第四十二条除轮椅外,旅客携带的轮式交通工具不得在车站、列车内使用。旅客在站台和车上使用轮椅时,应采取人力助力形式,不得使用自动力。
 
  第四十三条携带品超过规定范围的处理。
 
  (一)车上发现旅客携带的物品超重、超大时,须指定位置摆放,由列车长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到站处理,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按每千克20元/30000基普币核收运费,不足1千克按1千克计算。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核收运费。
 
  (二)列车发现旅客已将前述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禁止、限制携带的物品带入车内时,均交由前方停车站处理。
 
  第十三节遗失物品
 
  第四十四条车上发现的旅客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失主。如旅客已经下车,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注明品名、件数等移交下车站;不能判明时,移交列车前方停车站或终到站。
 
  老挝境内车站按老中公司适用的规定、中国境内车站按国铁集团适用的规定妥善保管、正确交付旅客遗失物品,并妥善处理无人认领的旅客遗失物品。鲜活易腐物品和生鲜食品不予保管。旅客的遗失物品保管期为90天。铁路运输企业不办理遗失物品转运,旅客可向铁路运输企业查询遗失物品情况,到指定车站办理认领手续。
 
  第三章赔偿责任和免责范围
 
  第一节人身伤害处置
 
  第四十五条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或急病时,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并会同警方人员勘察现场,收集旁证、物证,调查发生原因,编制客运记录。
 
  第四十六条旅客人身伤害赔偿办法和额度,由发生伤害时所在国的国内法规确定。
 
  第四十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铁路运送期间发生的旅客人身伤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不可抗力、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铁路运输企业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八条在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因第三人原因造成旅客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铁路运输企业有过错的,应当在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铁路运输企业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二节携带品赔偿
 
  第四十九条在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发生旅客携带品毁损、灭失时,铁路运输企业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旅客证明其确已携带进站乘车,且能够确定携带品价值的,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旅客出具发票(或者其他有效证明)证明购买价格时,以扣除物品合理折旧、损耗后的净值赔偿;
 
  (二)以处理单位所在地物价部门或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物品价值赔偿。
 
  第四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规则是国际旅客运输合同组成部分,旅客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共同遵照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规则授权国铁集团客运部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第五十二条本规则于2023年03月01日起施行。
 
  附件2
 
  禁止和限制携带的物品目录
 
  一、请勿携带以下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军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含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
 
  射枪等民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道具枪、仿真枪、发令枪、钢珠枪、消防灭火枪等其他枪支;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军人、武警、警方人员、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携带枪支子弹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并严格执行枪弹分离等有关枪支管
 
  理规定。
 
  二、请勿携带以下爆炸物品类:
 
  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手榴弹等弹药;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发爆器等爆
 
  破器材;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发令纸等各类烟花爆竹以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火制品;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请勿携带以下器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射钉枪、防卫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四、请勿携带以下易燃易爆物品:
 
  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易燃液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等易燃固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湿易燃物品;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五、请勿携带以下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毒鼠强等剧毒农药(含灭鼠药、杀虫药);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汞(水银)等腐蚀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传染病病原体;《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险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六、请勿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
 
  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七、限量携带以下物品:
 
  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