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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证铁路运输安全?

2007-05-15 来源:铁流网 作者:佚名
铁路运输安全的内容,包括旅客运输安全、行李包裹运输安全、货物运输安全、行车安全、道口安全,也就是整个运输生产过程和所有运输对象的安全。

      1. 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意义

                
      铁路运输并不生产有形的产品,而只是改变运输对象(旅客、行李包裹和货物)的空间位置。由于铁路是以独特的列车方式进行运输,旅客和货物依附并伴随着列车运行而共同移动,完成“位移”。因此,以列车运行的方式对旅客和货物进行位移,是铁路运输生产过程的基本特点。同样,列车运行安全,即行车安全,也就成为铁路运输安全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所有旅客运输安全、行李包裹运输安全以及货物运输安全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行车安全。

                
      对于铁路运输本身而言,运输安全不仅是运输生产过程的基本要求,而且也是铁路运输产品质量的第一个重要特性。旅客和货物在全部运输过程中,除了由于不可抗拒的天灾和由于旅客本身的机能或货物本身的性质而无法防止的以外,铁路必须保证不使旅客造成心理和生理机能的损伤,保证不改变货物的物理性质(如重量、件数不能短少、不能破损、变形或掺入其它杂质等)。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货物破损、设备破坏等任何事故,都必然在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同时,降低铁路运输在公众中的信誉和在运输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2. 改善铁路运输安全的途径

                
      作为现代化运输方式之一,铁路运输在世界许多国家中,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起着重要而积极的作用。它联接城市,深入乡村,密切联系着亿万旅客和货主,不仅对于社会经济生活,而且对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都具有最广泛、最直接、最迅速的影响。当某一干线铁路发生运输堵塞、中断,或当某一次旅客列车发生列车冲突、脱轨事故时,必然直接妨碍千百个企业的生产或引起千家万户的焦虑。正因为如此,铁路运输安全对于整个社会生活是具有重要意义和重大影响的。

                
      铁路运输安全的状况反映了铁路运输的设备质量、管理水平、人员素质以及社会秩序的状况。世界各国铁路企业和政府当局历来都十分重视铁路运输安全,把防止铁路运输事故放在重要位置,并为此而进行持久不懈的努力。各国铁路和政府通过改善技术设备、加强管理和健全法制三个途径来不断改善铁路运输安全状况。

                
      改善技术设备是保证运输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线路、车站、通信信号以及机车车辆的破损、故障和性能不良是发生运输事故,首先是行车事故的重要原因。线路上钢轨的损伤、信号的故障以及机车车辆的车钩、车轴、转向架、制动装置的破损往往导致严重的事故。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必须不断提高各种技术设备的性能、强度和可靠性,并努力采用设备故障防护报警和自动检测、自动控制、远程控制等先进手段,切实保证运输安全。

                
      加强运输管理是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的基本环节,大多数的事故都是由于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以及职工技术业务素质不良而引起,因此必须反复不断地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劳动纪律、并加强技术业务培训。许多国家铁路还为此而制定安全奖惩办法,开展安全月、安全周和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活动。

                
      健全铁路安全的法制是增强运输安全的重要保证。制定和实施有关铁路运输安全的法规、法令,有助于使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成为各级政府、铁路企业、各有关行业以及广大社会公众共同承担的义务。目前世界各国,有的在一般法律中列入有关铁路安全的条款,有的制定关于铁路安全的专门法律,如铁路安全法以及其它关于保安设备、特种运输的安全法规等。

      3. 铁路运输安全监察机构

                
      为了保证国家有关铁路安全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许多国家和铁路设有专职的铁路安全监督机构。但是各国铁路安全监督机构和组织形式。名称和职能并不完全相同。

                
      最初设置铁路安全监督机构的是英国,早在1840年就根据铁路管理法设置铁路视察室,由主任铁路视察员领导全室工作,归当时的贸易委员会领导,1919年成立运输部后划归运输部,目前是环境总署领导下的一个机构。铁路视察室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对新建和改建的土建、信号及电气化等工程项目进行检查,为部长依法批准使用作好准备;

      (2) 对上报事故进行调查(包括公开传讯),编写铁路事故报告以备公开发表;

      (3) 向国务大臣提供有关铁路事宜的技术咨询意见。

      此后,许多国家和铁路也相继设置类似的铁路安全监察机构。

                
      目前各国铁路的安全监察机构,就其基本职能来看,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英国、印度、美国、日本等国,铁路安全监察机构都直属政府有关部门,代表政府依据法律执行任务,能够对铁路的安全运输实行有力的监督;另一类是苏联、东欧等国,因为铁路运输部门是政企合一的,铁路安全监察机构受交通部(或运输部)直接领导,在部内设立安全总监察室,根据部令和铁路有关规程进行工作,代表部长检查、监察铁路的安全工作。各铁路局和分局都分别设立安全监察室,在各种管辖范围内工作。

                
      中国铁路各级管理机构都设有安全监察机构,代表部长监督检查安全工作,调查处理事故,帮助贯彻安全规章制度,并具体帮助各级单位研究采取防止事故的有效措施,以确保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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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安全的内容,包括旅客运输安全、行李包裹运输安全、货物运输安全、行车安全、道口安全,也就是整个运输生产过程和所有运输对象的安全。

      1. 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意义

                
      铁路运输并不生产有形的产品,而只是改变运输对象(旅客、行李包裹和货物)的空间位置。由于铁路是以独特的列车方式进行运输,旅客和货物依附并伴随着列车运行而共同移动,完成“位移”。因此,以列车运行的方式对旅客和货物进行位移,是铁路运输生产过程的基本特点。同样,列车运行安全,即行车安全,也就成为铁路运输安全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所有旅客运输安全、行李包裹运输安全以及货物运输安全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行车安全。

                
      对于铁路运输本身而言,运输安全不仅是运输生产过程的基本要求,而且也是铁路运输产品质量的第一个重要特性。旅客和货物在全部运输过程中,除了由于不可抗拒的天灾和由于旅客本身的机能或货物本身的性质而无法防止的以外,铁路必须保证不使旅客造成心理和生理机能的损伤,保证不改变货物的物理性质(如重量、件数不能短少、不能破损、变形或掺入其它杂质等)。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货物破损、设备破坏等任何事故,都必然在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同时,降低铁路运输在公众中的信誉和在运输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2. 改善铁路运输安全的途径

                
      作为现代化运输方式之一,铁路运输在世界许多国家中,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起着重要而积极的作用。它联接城市,深入乡村,密切联系着亿万旅客和货主,不仅对于社会经济生活,而且对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都具有最广泛、最直接、最迅速的影响。当某一干线铁路发生运输堵塞、中断,或当某一次旅客列车发生列车冲突、脱轨事故时,必然直接妨碍千百个企业的生产或引起千家万户的焦虑。正因为如此,铁路运输安全对于整个社会生活是具有重要意义和重大影响的。

                
      铁路运输安全的状况反映了铁路运输的设备质量、管理水平、人员素质以及社会秩序的状况。世界各国铁路企业和政府当局历来都十分重视铁路运输安全,把防止铁路运输事故放在重要位置,并为此而进行持久不懈的努力。各国铁路和政府通过改善技术设备、加强管理和健全法制三个途径来不断改善铁路运输安全状况。

                
      改善技术设备是保证运输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线路、车站、通信信号以及机车车辆的破损、故障和性能不良是发生运输事故,首先是行车事故的重要原因。线路上钢轨的损伤、信号的故障以及机车车辆的车钩、车轴、转向架、制动装置的破损往往导致严重的事故。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必须不断提高各种技术设备的性能、强度和可靠性,并努力采用设备故障防护报警和自动检测、自动控制、远程控制等先进手段,切实保证运输安全。

                
      加强运输管理是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的基本环节,大多数的事故都是由于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以及职工技术业务素质不良而引起,因此必须反复不断地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劳动纪律、并加强技术业务培训。许多国家铁路还为此而制定安全奖惩办法,开展安全月、安全周和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活动。

                
      健全铁路安全的法制是增强运输安全的重要保证。制定和实施有关铁路运输安全的法规、法令,有助于使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成为各级政府、铁路企业、各有关行业以及广大社会公众共同承担的义务。目前世界各国,有的在一般法律中列入有关铁路安全的条款,有的制定关于铁路安全的专门法律,如铁路安全法以及其它关于保安设备、特种运输的安全法规等。

      3. 铁路运输安全监察机构

                
      为了保证国家有关铁路安全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许多国家和铁路设有专职的铁路安全监督机构。但是各国铁路安全监督机构和组织形式。名称和职能并不完全相同。

                
      最初设置铁路安全监督机构的是英国,早在1840年就根据铁路管理法设置铁路视察室,由主任铁路视察员领导全室工作,归当时的贸易委员会领导,1919年成立运输部后划归运输部,目前是环境总署领导下的一个机构。铁路视察室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对新建和改建的土建、信号及电气化等工程项目进行检查,为部长依法批准使用作好准备;

      (2) 对上报事故进行调查(包括公开传讯),编写铁路事故报告以备公开发表;

      (3) 向国务大臣提供有关铁路事宜的技术咨询意见。

      此后,许多国家和铁路也相继设置类似的铁路安全监察机构。

                
      目前各国铁路的安全监察机构,就其基本职能来看,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英国、印度、美国、日本等国,铁路安全监察机构都直属政府有关部门,代表政府依据法律执行任务,能够对铁路的安全运输实行有力的监督;另一类是苏联、东欧等国,因为铁路运输部门是政企合一的,铁路安全监察机构受交通部(或运输部)直接领导,在部内设立安全总监察室,根据部令和铁路有关规程进行工作,代表部长检查、监察铁路的安全工作。各铁路局和分局都分别设立安全监察室,在各种管辖范围内工作。

                
      中国铁路各级管理机构都设有安全监察机构,代表部长监督检查安全工作,调查处理事故,帮助贯彻安全规章制度,并具体帮助各级单位研究采取防止事故的有效措施,以确保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