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攀月台罚4000元
2007-07-25 来源:中华铁道网 作者:未知一名男子从月台跳下地铁轨道,然后越过轨道,攀上对面的月台,结果被判罚款4000元。
被告陈春强(48岁、译音),散工。他面对一项触犯快捷交通系统法令的控状。
这起事件于本月2日上午大约10时30分,发生在宏茂桥地铁站。这个地铁站的南向月台和北向月台被铁链分隔开来,中间还挂了一个“不准进入”的牌子。事发时,被告从南向月台跳下,步行过轨道,从铁链下面钻过去,然后爬上北向月台。被告前天认罪,控方指被告的行为不仅危害本身,也危害列车乘客或工作人员的安全。
在法律下,被告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元或监禁最长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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