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四单位两职工获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
2007-08-15 来源:人民铁道报 作者:傅世忠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首次民族团结表彰大会于1983年9月在呼和浩特举行。从第二次表彰大会开始,内蒙古将“民族团结表彰大会”更名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至今已先后召开了六次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第七次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恰逢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隆重召开。呼和浩特铁路局的包头客运段和包头工务段白云线路车间、内蒙古集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铁路局海拉尔车务段,以及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宁车务段土牧尔台站技师白玉霞、集宁铁路公安处赛汗塔拉站公安派出所指导员姜兴,分别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
从颁奖台上走下来的模范集体代表、包头客运段党委书记杨忠林诚挚地说:我们担当着从大草原到北京、天津、成都、汉口、宁波、广州、哈尔滨等22对旅客列车的运输任务,我们会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民族团结,继续以民族化、亲情化、人性化的服务,架好草原与祖国各地往来的“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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