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路将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07-08-29 来源:人民铁道报 作者:林晓莺按照国务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会议精神和统一部署,铁道部研究制订了“铁路系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实施意见”,提出了全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站车快餐食品、散装食品、加工食品是整治的重点食品,铁路管辖范围的站车餐营单位和多元经营的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单位等是整治的重点单位,铁路沿线、车站食品生产经营集中的地方是整治的重点区域。同时,本次整治将建立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站段长、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
彭开宙强调,各单位要针对重点食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做好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餐饮消费安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药品和健康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等五个方面专项整治,努力实现八项工作目标:食品生产经营取得许可证达到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达到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达到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达到100%;使用定点屠宰企业猪肉达到100%;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档案达到100%;铁路站车销售、快餐等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覆盖率达到100%;杜绝发生责任食物中毒事故。
会议明确了这次整治活动的四个阶段:8月24日至9月15日为动员准备阶段,9月16日至10月31日为整治检查阶段,11月1日至30日为督导规范阶段,12月1日至31日为验收总结阶段。
会议对开展专项整治提出六项重点要求:一是各有关单位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职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二是各铁路局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行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审定本单位专项整治方案,并掌握落实情况。三是要开展一次拉网式调查,全面掌握基层工作情况。四是各铁路局要组织平推检查,建立专项整治示范单位。五是各铁路局要开展专业性监督指导工作,铁道部组织专项整治验收工作。六是要摸索一套适应铁路食品安全需要的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主管、全社会广泛参与、多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严格自律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