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出台《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2007-12-17 来源:人民铁道报 作者:高李鹏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设一、二、三等奖,分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两类,每年评选一次。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的申报单位必须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应的工程勘察资质或铁路工程设计资质(包括可从事铁路工程设计的其他设计资质)。
办法规定了申报优质奖的条件,并规定以下几方面不可申报:工程投资超科研投资10%的项目(不含因征地拆迁价格调整、国家政策性调整的因素增加的投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重大事故且与勘察设计单位有关的项目;曾经申报但未获奖的项目不得再重新申报;列为国家标准设计的项目。
铁道部成立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评审领导小组,由建设管理司、运输局、工程设计鉴定中心(经规院)、工程监督总站及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的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铁道部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结果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公示,无异议后报铁道部批准后公布。
每个评选年度的8月底前,申报单位将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的申报材料送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其中工程设计中的标准设计与设计软件的申报材料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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