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收入账应如何算才更客观?

2007-08-23 14:05:03 来源:铁流网 浏览次数:

众所周知,近年来,铁路广大干部职工以“苦干、实干、拼命干”的精神,以及这背后一连串动人的故事,突破了一个又一个艰难险阻,取得了一个又一个重大成果,运输能力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使中国铁路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那么,在铁路和谐发展的同时,客观地看,铁路广大职工的收入水平究竟应当怎样评价呢?

    收入问题是关系到广大职工积极性能否得到充分发挥的大问题,不容回避。俗话说:灯不拨不明,账不算不清。坦率地讲,从当前来看,在实际收入与人们当初对改革的预期之间,尚存在一定差距。同时,各地、各铁路局的实际情况也不完全一样。从整个铁路的情况看,2005年“3•18”后,全路先后两次为职工增加了工资,而且采取了“限制两头、增大中间”的调资政策,即在保证人均每次涨幅在100元以上的基础上,尽可能的缩小两极收入的差距。

    现实中人们有种感觉,每次增加工资后,实际拿到手里的钱没有单位先前宣传的那么多?其实,按铁路的劳资政策,在调资的同时,住房公积金、医保、储养和基养等项目,扣除比例均同步上调,这就意味着工资单上扣除的金额也增加了,表面上看,涨幅并没有那么多。总体上看,扣除金额约占“工资总计”栏的1/3左右。

    以本人的一孔之见,从长远来看,增加上述款项的扣除,最终还是属于职工本人的,只不过暂时存到了你的相关账户上,以解将来职工在养老、就医、购房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与此同时,按照相关政策,扣除增加了,企业也必须按照相应比例为职工增加补贴,与工资单上所扣部分同步存入个人账户。例如:一个有二十年以上工龄的职工,公积金扣除标准一般在200元/月左右,单位也同步增加200元补贴。对个人而言,实际上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上,每月会有400元的存入。假使公积金标准调整由200元/月调整为230元/月,那么反映在工资单上“实付”一栏,会出现每月少了30元。但实际上,在个人公积金账户上每月却增加了60 元的存入。换句话说,扣得越多,企业补贴给个人的也越多。

    这样做有如下三点好处:

    一是可以用好用足国家的政策(国家为鼓励企业为职工买保险——也即老百姓俗称的“三金”、“四金”,个人工资扣除部分是不计入工资调节税基数的),这样可以把企业给职工增加的福利最大限度地留在职工身上。

    二是为了解决将来职工退休后 “即吃得饱、又吃得好”的问题。

    三是在国家法定的养老金政策上有一个弹性比例,而铁路部门为职工购买养老金一般是按该弹性比例的上限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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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近年来,铁路还在逐步兑现货币化分房政策。要知道,关于货币化分房政策,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是,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实行,并没有硬性规定。但铁路从关心职工切身利益的高度,在工资成本本来就超负荷的情况下,还是执行了。为此,某铁路局就要拿出30多个亿资金。当许多退休老职工拿到近万元的这笔款项时,激动地流下了热泪——这真是天上掉下馅饼!

    上述做法,充分体现了铁道部党组和各铁路局领导的良苦用心,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解决好广大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的生动体现。

    实事求是地讲,过去两年是改革开放以来工资收入增长较快的两年。从为职工增加工资,到落实“三不让”承诺,企业为职工做了大量的好事,为什么得不到理解呢?倘若企业不扣或少扣“三金”,反映在个人工资单上“实付”一栏的数字就会明显增大,职工每月拿回家的钞票也会多出许多,这样企业还可以减少补贴负担,这不是皆大欢喜的事吗?企业为职工花了钱还不落好,岂不成了傻瓜?

    当然,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人的既得利益受到损失,加上在此过程中,一些领导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思想认识上还不到位,一些矛盾没有处理好,致使上面的政策到了下面走样变形,造成一些不稳定的因素,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问题。

    在此声明,本人不是所谓既得利益者,更没有想粉饰太平的意味。也应当承认,多年来,在全国垄断性行业、国有特大型企业的行列中,铁路职工人均收入水平始终排在倒数之列,这已是公开的事实。愿在和谐铁路建设中,铁路行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与日俱增,愿广大职工工资的实际值与目标值之间的差距能更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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