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至珠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通信、信号、电力牵引供电及
2007-06-0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陈晶晶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本项目贯通线(主线+支线)总长为143正线公里。主线从新广州站引出,经佛山市的顺德区南行穿越中山市,进入珠海市至终点珠海站,里程为DK0+900(=新广州站DK2219+558)~DK104+893.72
招标编号: |
JS2007-015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至珠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通信、信号、电力牵引供电及电力供电子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招标 |
建设单位: |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种类: |
施工招标 |
招标金额: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联 系 人: |
罗石峰 罗堃 |
联系电话: |
020-85585323 |
传真:
单位地址: |
020-85585811
广东省广州市体育西路1-3号峰源大厦14-15楼 |
电子邮件: |
zsjjh@21cn.net |
招标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3、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第8号《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5、铁道部《关于广珠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5]662号); 6、铁道部《关于发布〈200-250km/h客运专线站后系统技术框架方案〉的通知》(铁科技[2006]68号); 7、铁道部《关于印发<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四电)专题会议纪要>的通知》(铁建设[2006]430号); 8、《关于启动东南沿海铁路、广珠城际四电子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的通知》(集成函[2007]2号); 9、铁道部《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系统集成管理办法》(铁建设〔2007〕16号); 10、 铁道部《关于广珠城际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及牵引供电系统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7]292 号); 11、国家、铁道部其他有关本项目的批复文件。 |
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个投标人或联合体。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相应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近五年具有铁路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和电力供电工程施工经验。 5、应获得具有成熟、可靠、先进的200km/h及以上客运专线牵引供电、电力、通信、信号等关键子系统设备经验供应商的授权和技术支持。 6、联合体应明确主办方,并提供联合体成员的框架合作协议(包含明确的责任分工)。 |
日程安排: |
1、招标文件的获取 1.1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07年5月10日17:00时前,将参加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电传给招标人。 1.2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07年5月15日至2007年5月21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节假日除外)。 1.3 招标文件的发售地点: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8层),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1.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购买前付至招标人指定帐号账号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1.5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交易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许可证、联合体协议(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购买人身份证以及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一式三份)原件。 1.6招标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1.7招标人账号: 800150368108091001。 2、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 3、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2007年6月25日9:00~10:00时之间,且必须在2007年6月25日10:00时以前密封递交至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在此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4、开标 开标时间:2007年6月25日10:00时; 开标地点: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出具法人授权书原件)持有效证件在开标会之前签到。 5、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人民币(8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只能选用上述形式中的一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 6、其他 本公告出现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如以上时间有变化,招标人将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
补充说明: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