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济客运专线四电子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招标进场交易
2007-06-12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陈晶晶 浏览次数: 胶济客运专线工程(简称“本项目”)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本项目的通信、信号、电力及牵引供电子系统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就有关问题和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招标人的名称、地址
建设单位(招标人): 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委托代理人: 罗洪祥
地址:济南市经一路85号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人:张茵涛 孙其泰 于立民 刘永臻
联系电话:0531-82428672
电子信箱:JJKZSDJC@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铁道支行济南站分理处
开户行帐号:37001615502050003312-3105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3.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第8号《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5.铁道部《关于优化建设项目管理改进评标方式提高工程质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4]89号);
6.铁道部《关于胶济客运专线工程高密至济南东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6]711号);
7.铁道部《关于发布〈200-250km/h客运专线站后系统技术框架方案〉的通知》(铁科技[2006]68号);
8.铁道部《关于印发<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四电)专题会议纪要>的通知》(铁建设[2006]430号);
9.铁道部《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系统集成管理办法》(铁建设[2007]16号);
10. 铁道部《关于抓紧启动胶济客动专线四电子系统施工总承包工作的通知》(集成函[2007]10号);
11. 铁道部《关于建立铁路建设项目激励约束考核机制的指导意见》(铁办[2007]35号)
12. 铁道部《关于胶济客运专线四电子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7]476号)
13. 山东省《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胶济客运专线四电子系统施工总承包招标计划的批复》(鲁发改能交[2007]517号)
14.铁道部《关于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15.铁道部《胶济客运专线通信、信号、电力及牵引供电子系统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审查意见》(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2007年5月14日)。
16. 其它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资金来源
1、本项目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基本建设计划。
2、本项目资金来源于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等。
四、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
胶济客运专线高密(含)K92+800~临淄(含)DK254+300,淄博(含)K271+100~济南东(含)K380+600,含新建胶州北站及引入济南枢纽相关工程。
2、 主要技术标准:
客线:铁路等级:客运专线;正线数目:双线;速度目标值:新建客运线路速度目标值按200km/h设计,新建货运线路按速度目标值120km/h设计;最小曲线半径:按速度模式曲线,合理选择;最大坡度:一般地区12‰,局部地段经行车检算满足运输要求时最大不超过20‰;到发线有效长度:700米;牵引种类:电力;列车运行方式:自动控制。
货线:铁路等级:Ⅰ级;正线数目:双线;限制坡度:5‰;最小曲线半径:改建地段一般1200米,困难800米,既有维持现状;牵引种类:电力;牵引质量:5000t(青岛至青岛西4000t);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米;闭塞类型:自动闭塞。
设计运输能力:客运6000万人/年,货运1.3亿吨/年。
3、工程投资
工程投资总额95.80亿元,其中静态投资93.30亿元。项目由铁道部和山东省共同筹资建设,项目资本金为38.5亿元,其中铁路建设基金安排19.8亿元,山东省财政资金安排18.7亿元。其余资金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本次招标通信、信号、电力及牵引供电子系统总概算约10亿元。
四、招标方式:
采用施工总承包的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后审。
五、本次招标范围
高密至济南东间的通信、信号、电力及牵引供电工程(含电牵房屋)的施工(包括新建客货线及既有线改造),物资设备的采购,四电子系统联合调试工作。本次招标范围以外的四电相关工程由业主按规定另行委托。甲供、合同内采购、甲控物资设备目录见招标文件。
全线划分为一个标段。
六、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具有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营业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施工经验及良好的牵引供电房屋施工能力;
4、具有200km/h及以上铁路牵引供电、电力、通信、信号子系统施工业绩和施工经验;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相应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6.联合体应明确主办方,并提供联合体成员的框架合作协议(包含明确的责任分工)。
7.应获得具有成熟、可靠、先进的200km/h及以上客运专线牵引供电、电力、通信、信号等关键子系统设备供应商的授权和技术支持。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07年6月14日12:00时前,将参加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电传给招标人。
2、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07年6月15日至2007年6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标前会:6月15日16:00。
3、招标文件的发售地点: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122号(广运饭店8层),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交易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购买人身份证以及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一式三份)原件。
八、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2007年7月13日14:00~15:00之间,且必须在2007年7月13日15:00以前密封递交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在此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
开标时间:2007年7月13日15:00时;
开标地点: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出具法人授权书原件)持有效证件在开标会之前签到。
十一、其他
本公告出现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如以上时间有变化,招标人将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招标人: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胶济客运专线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