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铁路公司西宁综合调度楼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07-06-18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陈晶晶 浏览次数: 一、招标人
名 称:青藏铁路公司
地 址:西宁市建国路22号
邮 编:810007
联 系 人:倪国良、郭林青
电 话:(路电)075-92818、075-92428
(市电)0971-7192818、0971-7192428
传 真:0971-7192818
二、 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第30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
4.《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令第8号)。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
6.《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
7.《关于转发国家计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和〈工程招标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工〔2000〕107号)。
8.《关于整顿和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监发〔2003〕7号)。
9.《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暂行办法》(铁建设〔2004〕45号)。
10.《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办建设发〔2004〕51号)。
11.《关于优化建设项目管理改进评标方式提高工程质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4〕89号)。
12.《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信誉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办建设发〔2005〕52号)。
13.《关于发布<加强和改进铁路施工招投标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05〕155号)。
14.《关于<加强和改进铁路施工招投标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说明》(建建〔2005〕54号)。
15.《关于改进和加强铁路招投标管理的通知》(铁建设电〔2006〕9号)。
16.《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则》部令第25号。
17.《关于新建铁路青藏线格尔木至拉萨段清理总概算的批复》(铁鉴函〔2007〕314号)。
18.《关于青藏铁路公司西宁综合调度楼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计划的批复》(部招标办2007-041号电话通知)。
19.其他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及资料。
三、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
四、工程概况
青藏铁路公司西宁综合调度楼工程,地上12层,地下2层,建筑总高49.50米,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含土建、给排水、中央空调、电器、消防报警、电梯设备、电话系统、通讯系统、网络布线系统、锅炉房、装修及室外管网系统等工程。本工程总投资1.6亿元,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设计。建设工期:24个月。
五、标段划分及内容
监理标段(QZDDJL-01):主体土建、设备及室内水电安装工程(不含室外装修、室内精装修、中央空调)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监理。
六、招标方式
本工程监理招标在铁道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指导下,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在西宁铁道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七、对投标人的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
八、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九、招标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1.发布招标公告
2007年6月14日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rebcenter.com)和西宁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ntdgc.cn)发布。
2.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于2007年6月26日,在西宁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ntdgc.cn)发布,投标申请人可在该网站上下载本工程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3.资格预审文件及”部交表5”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7年7月2日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以前送至:青海省西宁市建国路22号。资格预审申请书按时递交即为正式报名。届时须携带西宁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交易(证)卡、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原件(部交表5,一式三份)。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资格预审文件及评审费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在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书时交纳,售后不退。
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招标监理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4.发布资格预审结果报告
招标人将报部核备后的资格预审结果于2007年7月7日17:00时前通知所有递交申请文件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复函确认。
5.招标文件发售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07年7月14日 -7月18日(每天9:00-12:00)到西宁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建国路22号,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须携带交易(证)卡、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及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和图纸押金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监理招标文件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图纸押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开标时归还图纸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的领取与归还均在西宁办理)。
6.标前会议
时间:2007年7月14日 15:00 召开,请各投标人届时参加。
地点:西宁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7.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
8.招标答疑
投标人须将需要澄清和解答的问题在2007年7月21日15:00前传真给招标人。招标人将于2007年7月24日15:00前予以答复。
9.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2007年8月5日8:30~9:30时
地点:西宁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递交时携带交易卡、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证件。逾期按弃标处理。
10.开标
时间:2007年8月5日 9:30时
地点:西宁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届时请各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交易卡在开标会之前签到,并参加开标会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
11.评标:2007年8月 5日至8月6日。
12.中标通知书发出
评标结果报铁道部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备后,在西宁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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