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新线乌西至精河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建设单位组织采购甲供
2007-06-18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陈晶晶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兰新线乌精二线信号、电力工程建设单位组织采购甲供物资设备
招 标 人: 乌鲁木齐铁路局
地 址:乌鲁木齐河南西路1号
法人委托人:张剑明
联 系 人:郝晶洁 13899919763
孙立云 13565985626
周建荣 13709926528
电 话:0992-7323206 传 真:0992-7323206
二、招标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
3.4《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2003]第11号令)
3.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第11号令)
3.6《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3.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3.8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3.9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3.10《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兰新线乌西至精河段增建第二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6]2966号)
3.11《关于兰新线乌鲁木齐西至精河段增建二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6]1120号)
3.12《关于改建铁路兰新线乌西至精河增建第二线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7〕442号)
3.13《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信号设备雷电综合防护管理的通知》(运基信号(2007)230号)
三、资金来源:铁路建设基金,国债资金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筹资金。
四、工程概况:
兰新线乌西至精河段增建第二线工程,东起乌鲁木齐西站(含)西至精河站,线路全长为381.417正线公里。
乌西至精河段新建1条10Kv一级负荷电力贯通线,改造乌西35/10Kv变配电所、呼图壁等7个10Kv配电所,为自闭电力贯通线供电。通信:敷设光电缆343.3Km;光缆纳入即有监测系统,传输系统扩容改造等;对即有TMIS、TFOS、HMIS等进行升级改造;ZPW-2000A自动闭塞386.25 Km;分散自律式调度集中系统(CTC)16个站(场);ZPW-2000A站内电码化和通用式机车信号等设备。
线路主要技术标准:
1. 线路等级:Ⅰ级。
2. 正线数目:双线。
3. 限制坡度:6‰。
4.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2000m,困难1600m,既有线个别困难地段维持现状。
5. 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
6. 牵引种类:内燃,预留电化条件。
7. 机车类型:内燃DF4D。
8. 牵引质量:4000t。
9. 闭塞类型:ZPW-2000A自动闭塞。
10. 建筑限界:满足通行双层集装箱的要求。
兰新线乌西至精河增建第二线工程,总投资27.7323亿元,总工期24个月。
五、本次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范围:(请下载)
六、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和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对投标人的要求:
通用条款:
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物资标包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产品如铁道部有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的MA检验报告、 CRCC认证证书、产品技术鉴定证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CMA检验报告、鉴定证书。
专用条款:
1、信号微电子设备综合雷电防护系统投标人业绩必须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信号设备雷电综合防护管理的通知》(运基信号(2007)230号)的要求。
2. 计算机联锁、电源屏、ZPW-2000A站内电码化、CTC分散自律调度集中、转辙机、变电设备生产的同种产品必须在铁路主要干线中使用过三年以上。
八、招标工作安排:
1.2007年6月15日-21日发布甲供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2.2007年6月22日-26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6:30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发售甲供物资设备招标文件。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八楼。
3、2007年7月13日上午8:00-10:00递交招标文件。10:00召开甲供物资设备招标开标会。
九、甲供物资设备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
每套售价: XH4-1(计算机联锁(冗错型)) :7000元;XH4-2 (计算机联锁(双机热备型)) :1000元;XH5-1 (区间电源屏) :3000元;XH5-2 (车站电源屏) :3000元;XH1-1[乌西(不含)至奎屯(不含)ZPW-2000A站内电码化设备] :3000元;(XH1-2)[奎屯(不含)至精河(不含)ZPW-2000A站内电码化设备] :2500元;(XH3-1)(CTC分散自律调度集中) :3000元;(XH6-1)(电液转辙机]) :3000元;(XH6-2)(电动转辙机) :3000元;(XH7-1)(信号微电子设备综合雷电防护系统设备) :3000元;(BD1-1)(高压开关柜、高压电容柜) :2500元;(BD3-1)(电力变压器) :2500元。
十、投标人将甲供物资设备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款电汇到乌精二线建设指挥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凭证复印件、交易卡、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申请表(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
电汇地址:
开 户 名:乌铁局乌精二线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奎屯火车站分理处
帐 号:14040231016
开户银行地点: 新疆奎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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