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道部对铁路客站建设的要求,结合目前建设实际情况,我中心近期将启动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新大连站、沈阳站、长春西站、哈尔滨站四站概念设计方案征集。现将方案征集信息公告如下:
一、 征集主办单位: 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南端西侧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306房间(西客站东侧会城门桥西北角) (100038)
联系人:方 健
电 话:86-10-51841933(市),021-41933(路) 13070118449
传 真:86-10-51892306(市),021-92306(路)
E-mail:
fsw8866@126.com、
zhaotoubiaobu@126.com
二、 项目简介
1.项目一:新建铁路哈大客运专线新大连站概念设计方案。
1.1项目业主: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
1.2客运用房建筑面积:30000m2以内。
1.3 项目介绍:新建铁路哈大客运专线引入大连枢纽后,既有大连站能力不能满足设计年度客运量需要,且无扩建条件。根据枢纽总图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在既有哈大线南关岭站以北建设新大连站,与大连站共同承担枢纽客运作业。建成后的新大连站作为大连市二个重要的综合客运交通枢纽中心之一,将汇集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社会交通、城际公共交通等多种交通方式,实现多种交通方式的有机衔接,以确保人流、车流的快速集散。新大连站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镇境内,距市中心
18km、距大连站17.6 km。车场规模为7台14线。车站建筑组成包括:1、铁路客运用房;2、辅助生产生活用房;3、站场雨棚及跨线设施、各种交通换乘设施和联系通道;4、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社会车辆等站场设施。其中铁路客运用房建筑面积控制在
30000m2以内。
2.项目二:新建铁路哈大客运专线沈阳站概念设计方案。
2.1项目业主:沈阳铁路局。
2.2客运用房建筑面积: 50000m2以内。
2.3 项目介绍:新建铁路哈大客运专线引入沈阳枢纽,采用沿原哈大铁路东侧引入沈阳站的方案,在既有站房另一侧新建高速客运车场,沈阳站在保留原有站房的基础上扩建。该站是沈阳枢纽主要客运站和哈大铁路客运专线的主要始发站之一。扩建后的沈阳站将汇集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社会交通、城际公共交通等多种交通方式,实现多种交通方式的有机衔接,以确保人流、车流的快速集散。车场规模为10台18线。车站建筑组成包括:1、铁路客运用房;2、辅助生产生活用房;3、站场雨棚及跨线设施、各种交通换乘设施和联系通道;4、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社会车辆等站场设施。其中铁路客运用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000m2以内。
3.项目三:新建铁路哈大客运专线长春西站概念设计方案。
3.1项目业主: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
3.2客运用房建筑面积: 60000m2以内。
3.3 项目介绍:新建铁路哈大客运专线引入长春枢纽后,既有长春站能力不能满足设计年度客运量需要,且无扩建条件。根据枢纽总图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西侧新建长春西高速站,哈大客运专线以联络线形式引入长春站,与长春站共同承担枢纽客运作业。建成后的长春西站作为长春市二个重要的综合客运交通枢纽中心之一,将汇集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社会交通、城际公共交通等多种交通方式,实现多种交通方式的有机衔接,以确保人流、车流的快速集散。长春西站位于长春市西部绿园区境内,距市中心10km、距长春站12 km。车场规模为5台9线。车站建筑组成包括:1、铁路客运用房;2、辅助生产生活用房;3、站场雨棚及跨线设施、各种交通换乘设施和联系通道;4、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社会车辆等站场设施。其中铁路客运用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000m2以内。
4.项目四:新建铁路哈大客运专线哈尔滨站概念设计方案。
4.1项目业主:哈尔滨铁路局。
4.2客运用房建筑面积:60000m2以内。
4.3 项目介绍:新建铁路哈大客运专线引入哈尔滨枢纽,采用沿原哈大铁路西北侧引入哈尔滨站方案,在既有站房另一侧新建高速客运车场,哈尔滨站是在原有规模的基础上扩建。该站是哈尔滨枢纽主要客运站和哈大铁路客运专线的主要始发站之一。扩建后的哈尔滨站将汇集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社会交通、城际公共交通等多种交通方式,实现多种交通方式的有机衔接,以确保人流、车流的快速集散。车场规模为9台16线。车站建筑组成包括:1、铁路客运用房;2、辅助生产生活用房;3、站场雨棚及跨线设施、各种交通换乘设施和联系通道;4、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社会车辆等站场设施。其中客运用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000m2以内。
三、报名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报名参加以上项目的应征申请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境内应征申请人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境内外应征申请人均应具有交通建筑设计经验,且业绩和信誉良好。
2.报名方式
应征申请人应于
2007年6月15日(不含节假日)16:00时前将拟申请应征以上项目的申请函(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章传真或邮递至征集主办单位。
四、 应征人的确定
征集主办单位将根据应征申请人的资质、信誉、业绩、设计力量及经验、车站所在地地域特点等因素,对应征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估,并在充分听取项目业主和车站所在城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应征人。
每个项目的应征人原则上不少于4家不多于6家,没有被邀请的应证申请人将不再通知。
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
200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