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郑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工程总承包招标进场交易
2007-08-3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陈晶晶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JS2007-0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郑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以铁鉴函[2007]827号文《关于新建郑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联合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铁联合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郑州铁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规模
本工程由陇海线圃田车站接轨,线路起讫里程k552+100-k556+600,全长4.5正线公里
2.2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21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07年9月30日,竣工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
2.3招标范围
1)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关于本工程修改初步设计范围内(不含特快运及综合装车点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全部路基及路基附属、桥涵、轨道、通信信号(不含信息工程)、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及过渡等工程。
2)补充定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修改等设计阶段工作。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铁路电气化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铁道行业铁路综合甲级(Ⅰ)及以上企业资质,或由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同时具备铁路电气化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工程勘察设计铁道行业铁路综合甲级(Ⅰ)及以上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近5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工程承包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有直接利益关系,也不得与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有直接利益关系。
3.2.2承担项目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工程总承包联合体,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也不得参与工程总承包联合体。
3.2.3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原则上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应成立以牵头人为主的项目实施机构,代表联合体各方对施工设计、工期、投资、质量、安全、环保、验工计价、工程交接、协调配合等进行统一管理。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严格遵守联合体协议,并承担各自的直接责任和相关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7年9月6至2007年9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8层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叁万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贰万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7 日内寄送。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7年9月4日18时00分前,到河南省郑州市陇海中路121号附1号郑州铁路局郑州工程指挥部概预算合同科516室进行预报名,并提供报名申请及拟任项目经理姓名、资质等级证书(传真件即可)。
4.5上述拟任项目经理请于2007年9月5日14时30分至16时30分持拟任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在河南省郑州市陇海中路121号附1号郑州铁路局郑州工程指挥部七楼会议室参加项目经理安全考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7年9月26日10:00,地点为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8层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铁路局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郑州市陇海中路121号附1号 地 址: /
邮 编:450052 邮 编: /
联 系 人:姚 军、李晋南 联 系 人: /
电 话:0371-68323097、0371-68324547 电 话: /
传 真:0371-68323097 传 真: /
电子邮件:mryao0371@163.com 电 子 邮 件: /
开户银行:建行铁支康复分 开 户 银 行: /
帐 号:41001518011050000018-02602 帐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