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石家庄至太原客运专线牵引供电外资转内资采购招
2007-10-1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陈晶晶 浏览次数: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名 称: 石太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李兰波
地 址: 石家庄市兴凯路北后街普济胡同9号
邮 编:050000
联系人: 王宝林 卜宗义
联系电话: 0311—87928873 0311—87928875
传 真: 0311—87928888
电子信箱: bzy53@126.com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4.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石家庄至太原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4]2760号;
7.《关于新建铁路石家庄至太原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5]594号)。
8.《关于新建铁路石家庄至太原客运专线牵引供电外资转内资采购招标计划的请示》(石太客专技函[2007]187号);
9.《关于新建铁路石家庄至太原客运专线牵引供电外资转内资采购的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7]1049号)。
三、招标项目
牵引供电外资转内资。
本次招标分为十个包件。
包件1 :220KV AT牵引变压器、隧道内自耦变压器
包件2:220KV 直供牵引变压器、110KV V/V直供牵引变压器、所用变压器
包件3:自耦变压器
包件4:避雷器
包件5: 互感器
包件6: 交直流电源装置
包件7: 综合自动化系统
包件8: 附加导线
包件9: 瓷绝缘子
包件10: 合成绝缘子
四、工程概况、规模和开竣工日期
1、工程概况、规模
新建铁路石家庄至太原客运专线起自石家庄北站K4+475.7,途经河北石家庄市、鹿泉市、井陉县、再经山西省盂县、寿阳县、阳曲县,止于太原k228+213,正线全长189.93公里。
2、开工和竣工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07年9月开始施工,2008年9月竣工,工期13个月。
五、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招标各方股东拨付的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六、招标方式
在铁道部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进入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潜在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七、投标书的编制
投标文件按商务部分(含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及给出的顺序编制。
八、招标主要日程安排(请下载)
九、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了交易许可证的法人组织;
2、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参加投标不得超过2家;
3、生产企业应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4、产品的制造工厂以单独法人身份参与投标(本项目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5、投标物资制造工厂有3年及以上良好的经营、销售业绩,其投标物资的生产经验须在3年及以上,并在近3年中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过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
6、投标人2005年度和2006年度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7、物资及服务:
7.1 投标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7.2 提供《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和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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