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太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工程合同内资物资设备采购招标
2007-10-18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陈晶晶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JW2007-047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招标人名称: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石太客运专线四电设备招标)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蒋先国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306号和禾颐康园
邮政编码:050071
联系人:高玉民
联系电话:0311-87708568 传真电话:0311-87709018
电子信箱:tsdi_stsd@sina.com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 《工程建设项目物资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第27号令);
2.4 《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第8号令);
2.5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2.6 《新建铁路石家庄至太原客运专线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及电力供电系统集成工程总承包合同》(石太(建设)字[2006]-004号);
2.7 《关于石太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工程合同内物资采购计划的批复及委托招标的函》(石太客专技函[2007]192号)。
3.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建铁路石家庄至太原客运专线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及电力供电系统集成工程总承包合同》内物资采购。
4.资金来源
新建铁路石家庄至太原客运专线项目建设资金。
5.工程概况
石太客运专线东起石家庄北站,经石家庄西站、获鹿站、井陉北站、阳泉北站、东凌井站、太原东站,西至太原站,其中井陉北站、阳泉北站、东凌井站为新建车站,另在太原枢纽内新建太原南客站。本线桥隧长度占线路总长约60%,全线桥梁94座(39km),隧道32座(75km)。双线隧道有效面积不小于92m2、单线隧道不小于60m2。
设计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客运专线,近期兼顾货运;
正线数目:双线;
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近期最高200km/h,远期最高250km/h;
最小曲线半径:5000m;
正线线间距:一般为4.6m;
最大坡度:上行限制坡度13.5‰,下行最大坡度18‰;
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m,双机1080m;
牵引种类:电力;
机车类型:客运:高速列车,动车组;中速列车,SS9;
货运:大功率交流电力机车;
牵引质量:客运:高速列车400~800t,中速列车900~1000t;
货运:5000t;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
列车最小追踪间隔:客车4min,货车5min;
牵引供电方式:AC、单相、50Hz、25kV;
客车列车类型:电动车组(单列8辆编组、重联16辆编组)、电力机车(18辆编组);
建筑限界:新建双线开行双层集装箱列车条件。
其他相关条件:
•轨道
轨距:1435 mm。
钢轨:60kg/m。
正线轨道按一次铺设跨区间无缝线路设计。
长大隧道集中路段DK62+900-DK97+094(右线DK97+100)和桥隧集中路段铺设无碴轨道,其他路段铺设有碴轨道。
•道岔
新建站与正线衔接的道岔为18号道岔,侧向限速:80 km/h。
•新建车站站台
距轨面高度:1250mm。
边缘距轨道中心距离:1750mm。
调度所设置:
北京(在既有调度所过渡)。
地理条件:
地震基本烈度:石家庄北~K10+000 0.10g(Ⅶ); K10+000~DK69+071: 0.05g(Ⅵ); DK69+071~DK121+680:0.10g(Ⅶ);DK121+680~DIK153+450: 0.15g(Ⅶ); DIK153+450~太原: 0.20g(Ⅷ)。
海拔高度:DK105+000~DK169+800区段海拔高度大于1000m,小于1300m;其余区段海拔高度小于1000m。
气象条件:
气温: -25℃~+40℃
相对湿度:(温度为25℃时) ≤95 %。
最大基本风速:25m/s(10m高,10min,15年重现期)。
结构计算风速:35m/s。
有风、沙、雨、雪天气,偶有沙尘暴等现象,石家庄枢纽为严重污染,太原枢纽为特别严重污秽区。
历年平均降水量:石家庄为456mm;阳泉北为577mm;太原为420mm。
施工工期: 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
6.供货日期
供货: 2007年12月1日~2008年6月30日。
7.包件划分(1包1投)
详见《包件表》。
8.招标方式
本项目进入铁道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9.投标人要求
9.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9.2具有本次招标范围内物资相应的资质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特许证);
9.3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9.4投标人最近连续3年有良好的业绩,并在近三年国家大、中型项目中有过两个项目以上供货业绩;
9.5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9.6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骗取合同等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9.7不允许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9.8同一物资制造商对同一包件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9.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07年10月22日17:00时前,将参加投标申请表电传给招标人(注明所投包件、联系方式、联系人)。
10.2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07年10月29日至2007年11月2日 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10.3 招标文件的发售地点: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10.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包件表》,售后不退。
10.5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交易卡、购买人身份证以及投标申请表(一式三份)原件。
1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前,向招标人交纳贰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转账或汇票的方式汇至招标人账户或交纳现金。
在确定投标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退还所有投标人,对于因违反规定而被没收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
11.1招标人开户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石太客运专线Z14标段四电集成项目部
11.2招标人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石家庄桥西支行
11.3 招标人账号:0402020139300011368
12.答疑
投标人需在2007年11月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信函)向招标人提交澄清或答疑的问题,招标人2007年10月5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信函)予以答复。
13.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2007年11月22日8:30~10:00时之间,且必须在2007年11月22日10:00时以前密封递交至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此时间以外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为废标。
14.开标
开标时间:2007年11月22日10:00时;
开标地点: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出具法人授权书原件)持有效证件在开标会之前签到。
15. 其他
本公告出现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如以上时间有变化,招标人将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费用和责任自负。
文件下载:包件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