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哈大铁路客运专线隧道用止水带招标公告”
2007-11-13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陈晶晶 浏览次数: 新建铁路哈大客运专线工程已经开工建设。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本项目主体结构施工所需隧道用止水带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哈大铁路客运专线纵贯东北三省,途经3个省会城市(哈尔滨、长春、沈阳)、1个计划单列市(大连)和6个地级市(营口、鞍山、辽阳、铁岭、四平、松原)。线路正线全长903.939公里,其中辽宁省553.103公里,吉林省269.685公里,黑龙江省81.151公里。
二、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基金和银行贷款。
三、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4、《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第8号令);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8、《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9、《关于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的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7]1443号)。
四、招标方式
在沈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物资招标范围、供货范围及分包清单(请下载)
六、招标日程安排
6.1 招标公告公布时间
2007年11月13日—11月19日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
6.2 发售《招标文件》
6.2.1《招标文件》售价
包件07HDW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千元整(3000元),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6.2.2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沈交表6》原件(一式三份)、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书(唯一的)、经办人身份证、生产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生产许可的证明,以确认符合招标要求。
6.2.3发售时间:2007年11月20日~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
6.2.4发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
6.3 答疑时间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在开标前16日以传真方式向招标人提报,招标人在开标前15日传真予以答复。
6.4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务必于2007年12月12日8:30—10:00时在沈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37号))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按弃标处理。
6.5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于2007年12月12日10:00时在沈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
七、对投标人基本要求
7.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并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沈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了交易手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7.2投标人具有为4个及以上铁路项目(含2个及以上客运专线项目)生产、供应止水带的业绩;
7.3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7.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 刘 均
电 话: 024-22857517
传 真: 024-22857517
电子邮箱: liujun19670121@sina.com
开户名: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1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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