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合武铁路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及电力供电招标
2007-11-26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陈晶晶 浏览次数:各投标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合武铁路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及电力供电招标(JW2007-044)第二次公告”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为JW2007-044的合武铁路物资(设备)招标,通信信号部分共十七个包件,其中五个包件符合招标要求,经评定确定了中标厂家。其余的十二个包件因有效报价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41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认真研究,不具备评标条件,招标人决定对这十二个包件进行二次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人
合武铁路湖北段工程东起合肥市,西至武汉枢纽汉口车站。铺轨工作计划于2007年10月开始。本线预计于2008年12月底全线开通。本线为Ⅰ级干线,正线数目为双线,限制坡度为6‰,设计区段旅客列车速度为200km/h,并预留发展条件。
招标项目:合武铁路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和电力供电子系统工程总承包工程主要甲控物资设备招标采购。
此次招标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
联系人:马占军 张福晓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寿路南口金家村1号电气化大厦
邮编:100036
电话:010-51865267
传真:010-51845328
电子信箱:zhangfuxiao1968@163.com
三、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
4.《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第8号令)。
5.《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6.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7.《关于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723号)
8.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关于客运专线建设物资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铁建建[2005]53号)
9. 铁道部《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铁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4]860号)。
10. 铁道部《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铁路 “四电”工程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7]679号)
11.《沪汉蓉通道合肥至武汉铁路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和电力供电系统集成工程总承包合同》(合武工合字[2007]01号)(以下简称《四电工程总承包合同》)。
12.《新建合武铁路湖北段站后工程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2007年9月)。
13.《关于合武铁路“四电”工程物资设备采购事宜的通知》(武合铁技[2007]010号)。
四、资金来源
招标人获得的工程建设资金。
五、招标范围
通信设备:通信光缆、通信铁塔。
信号设备:电缆、箱盒、组合柜、信号机。
六、招标方式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七、招标地点
本次招标拟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公开招标。
八、评委会的组成
评委会拟由7人组成,由招标人组织有关经济、技术专家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评委会具体由相关方面专家及专业人员5人,和招标人代表2人组成。
九、评标定标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出投标的评审排序。综合评估得分最高的投标将排名第一。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向业主报送推荐中标人的建议意见,经同意后发布中标结果。
十、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限定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
3、投标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4、投标人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生产的同类产品应具备铁路主要干线或国家重点工程中使用过三年(或以上)成功运行业绩。
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6、投标人2004、2005和2006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二、包件划分
详见附表(请下载)
十三、招标工作日程安排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07年11月26日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招标公告。
2、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报名: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07年12月3日16:00时前,将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传真至招标人。
报名电话:010-51865267
传真电话:010-51845328
3、发售招标文件:
(1)发售时间:2007年12月3日-12月7日8:30-16:00,地点: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
(2)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交易卡、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一式三份)、经办人身份证、公司资质证明原件(主要指营业执照副本和质检报告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以确认符合资质要求。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售价人民币肆仟圆整(¥4000元)。已购买过标书的厂家,只需拿收据直接领取招标文件。其它投标人一律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发售地点: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122号,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4、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投标人需在2007年12月13日下午18:00前用传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澄清或答疑的问题,招标人于2007年12月14日下午17:30前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7年12月24日13:00-15:00,地点: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逾期按弃标处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2007年12月24日15:00,地点: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
7、评标:2007年12月24日-2007年12月26日。
8、评标结果报批:2007年12月26日-2007年12月29日。
9、评标结果公告:2007年12月30日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10、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注: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要以本次购买的招标文件为依据。如本次购买的招标文件与2007年十月发售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次的招标文件为准。
文件下载:包件划分.rar
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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