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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京包线大同至包头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四电专业甲控物

2007-11-26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陈晶晶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京包线大同至包头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四电专业甲控物资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第二批),即将进入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按法定程序及交易规则进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大包线电气化改造工
  招标编号:HTWZ2007-22

  京包线大同至包头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四电专业甲控物资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第二批),即将进入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按法定程序及交易规则进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大包线电气化改造工程指挥部诚邀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及资质等级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大包线电气化改造工程指挥部
  法定代表授权代理人:周永瑞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282190
  资质等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证书编号:A0034111010601-15/14
  帐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大包线电气化改造工程指挥部
  账    号:15001708908052508787
  开 户 行:建行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车站东街支行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11号北京军区招待所   邮编:010051
   联 系 人:杨法周(13911562258)  阴启飞(15847128024)
  电话(传真): 0471—2219614 、6596703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七部委令第27号《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4、铁道部令第8号《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5、铁道部铁建设函[2006]83号《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6、京包线大同至包头段电气化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及施工总承包合同;
  7、《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8、《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管理规则》;
  9、《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大包线电气化改造工程指挥部物资管理办法》;
  10、《关于京包线大同至包头电气化改造工程甲控物资设备采购招标计划的批复》(呼铁招标办[2007]11号);
  11、有关规定和设计文件。
    三、项目概况
  改建铁路京包线大同至包头段电气化改造工程自大同站(不含)至包头段(京包线K380+500至包兰线K32+000,不含京包线K641+200~K646+200段呼和东站工程),含包头枢纽改扩建配套工程,铁路正线总长为451.6公里。工程计划2008年11月竣工。
    四、招标内容
  京包线大同至包头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四电专业甲控物资设备。第二批主要包括接触网、信号、通信、电力、车辆专业用部分甲控物资设备。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和附件5。供货时间:2008年1月到3月。
    五、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七.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议。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所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应自行进行现场调查。
    八、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年检合格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通信产品不低于50万元)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具有有效版本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具有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制造特许证)或入网证;
  5、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所投标产品必须有为铁路供货三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新产品除外)(中标通知书、重点工程的供货合同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
  7、具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8、拟投铁科技函[2004]846号通知中附件2(电气化铁道接触网零部件制造特许证发证产品目录)规定的36种产品,必须是获得上述产品制造特许证的企业;
    9、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能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九、投标原则
  1、一包一投的原则
  ①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包件货物,只能由一个生产商以法人身份投标。
  ②投标人在任何一个包件中不允许出现一个以上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需进口产品除外)、联合体投标。
    十、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
    十一、招标日程安排
  第二批四电专业甲控物资招标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6。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感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07年11月3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加盖公章后传真至招标人代表(0471-6596703)。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人应于2007年12月3日至7日上午8:30至11:30到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412室(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47号,帝豪酒店对面巷内)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购买招标文件的经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一式三份、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交易许可证》、公司资质证明(主要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或特许证)、近两年产品检验检测合格报告、技术鉴定证书等。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除《投标申请表》外,其它原件核查后退回),以证明投标人资格符合要求。
  进口产品代理商另需提供与外方的合作协议和外方法人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
  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个投标人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物资分包清单。若需招标文件的电子版,须加付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恕不退还。以上费用可以现金缴纳,也可通过银行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银行汇款单的复印件)。
  5、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当面提交招标人,在其他时间、地点均不予接受。
  6、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应出示身份证明并签字出席。
  7、《投标申请表》格式、《交易许可证》办理要求,请各投标人登录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网站(www.htjyzx.com.cn)查询。


        文件下载: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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