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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改建铁路包兰线包头至惠农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第二批

2007-12-2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陈晶晶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呼和浩特铁路局包惠电气化改造工程指挥部发布“改建铁路包兰线包头至惠农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第二批甲供物资设备采购招标(HTWZ2007-23)部分包件二次公告”的通知,内容如下:
各投标人:
    呼和浩特铁路局包惠电气化改造工程指挥部发布“改建铁路包兰线包头至惠农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第二批甲供物资设备采购招标(HTWZ2007-23)部分包件二次公告”的通知,内容如下:
    招标编号:HTWZ2007-23
    改建铁路包兰线包头至惠农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第二批甲供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经铁道部批准,呼和浩特铁路局作为招标人于2007年12月就电容器等物资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由于包件2(电容器)的所有投标人报价均超过铁道部概算价,根据招标文件第34页第六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拒绝高于概算的所有报价。故包件2的所有投标人被拒绝。
    再次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呼和浩特铁路局(由呼铁局包惠电气化改造工程指挥部办理)
    联系人:肖 克、凌 立
    电话:  0471-2241907     
    传真:  0471-2241907
    邮箱:  xkstepo@126.com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
    4.《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令第8号);
    5.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6.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7.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8.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协调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纪要》的通知》(铁建设[2006]794号);
    9.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7]199号);
    10.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三、项目概况
    包兰线包惠段电气化改造从打拉亥站(不含)至惠农站,铁路正线总长为395.05公里,总投资18.3亿元。沿途经哈业胡同、白彦花、公庙子、乌拉山、乌拉特前旗、西小召、五原、四分滩、临河、头道桥、巴彦高勒、杭锦旗、碱柜、乌海北、乌海、乌海西、惠农站。
    四、招标范围
    包惠电气化改造工程电容器等物资设备。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包件划分、数量及交货日期等见招标物资分包清单。
    五、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进行。
    六、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基金。
   七、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感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08年1月4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加盖公章后传真至招标人(0471-2241907)。
    2008年1月5日~1月9日上午8:30~11:30派代表携带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交易许可证、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一式三份)、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技术鉴定证书和生产特许证、检验检测报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业绩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 3500元/包。若需电子版招标文件,须加付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出恕不退换。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412室(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47号,帝豪酒店对面巷内)。
    2、标前会:本次招标不召开标前会。
    3、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相关责任自负。
    4、答疑:2008年1月11日17:00前,投标人将需要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将于2008年1月13日17:00前予以答复。
    5、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8年1月25日上午8:30~9:30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412室(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47号,帝豪酒店对面巷内)携带交易许可证当面递交给招标人,其他时间交来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08年1月25日上午9:30,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开标地点: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412室(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47号,帝豪酒店对面巷内)。
    7、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八、对潜在投标人的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为: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具有铁道部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产品的产品技术鉴定证书和产品生产特许证;
    3、具有铁道部检测机构或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投标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4、具有ISO9000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产品在近三年须具有不少于400公里电气化铁路的供货业绩证明、两年以上安全运行的业绩证明及用户证明;
    6、本次物资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中标后,须按规定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
    十、对投标人的其他说明
    《投标申请表》格式、《交易许可证》办理要求,请各投标人登录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网站(www.htjyzx.com.cn)查询。
    附件: 招标物资清单表.doc(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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