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交地铁不得提价
2008-01-15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未知1月14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全国会议结束后,省政府接着召开全省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对我省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市场监管和稳定物价工作进行部署。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省长谢强华主持会议。
黄华华指出,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专门作了重要指示。黄华华强调,要着力促进春节和“两会”期间市场稳定供应,确保今年我省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以内的预期目标顺利实现。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切实保障市场供给。二是从严控制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提价。一律不得提高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一律不得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学费和住宿费,一律不得提高供水、供气、城市公交、地铁票价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三是及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从现在起,对列入省提价申报名单的生产企业要提高价格,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省物价局申报。四是严格价格执法,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五是加强对未列入申报和备案范围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监管。六是妥善安置低收入群体生活。确保从今年1月起低保补助水平比上年同期的增加额高于价格上涨影响居民消费支出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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