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内叼根烟 罚款50元
2008-04-10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毛丽萍从明年开始,如果你叼着香烟进地铁,或者在地铁站随地吐痰,都有可能被罚款50元。记者获悉,由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和南京地铁建设指挥部共同起草的《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将于下个月提交市人大审议。
据了解,草案实施后,乞讨卖艺现象有望得到遏制。因为条例草案规定地铁站和地铁列车内禁止乞讨、卖艺躺卧,一旦逮到将被罚款五十元。另外还规定,乘客的其他一些行为也将受到经济处罚,例如拦截列车者罚款两百元;携带气球进站或者携带狗猫进站者,罚款五十元;涂写、刻画或者擅自张贴者,罚款五十元。
值得注意的是,《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因为与2004年2月1日已经生效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不一致的地方,所以还需要进一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