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柳铁路洛阳至张家界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广铁集团管段)
2008-07-23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未知 浏览次数:经铁道部、广铁集团批准,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洛张电化工程建设指挥部作为招标人就焦柳铁路洛阳至张家界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广铁集团管段)建管甲供物资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8.《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9.《关于同意焦柳铁路洛阳至张家界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广铁集团管段)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铁建设函〔2008〕67号);
10.广铁集团公司招标办批复意见;
11.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银行贷款。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及各包件数量等见附表。
四、招标方式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五、资格审核要求
1. 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具有国家近期公布承认的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根据铁道部2005年15号部令《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办法》要求,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铁道部颁发的认证书。
4.铁道部质检中心2006以来的投标产品检验报告。
5.投标者应提供投标产品鉴定证书、检验证书(省、部、局)和上一年度抽检合格证。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六、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①发售时间:2008年7月28日~8月1日。
②发售地点:广铁集团公司洛张电化工程建设指挥部(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北站邮政大酒店四楼)
③标书售价:见本公告附表,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每投一个标包,需购买一份招标文件。
④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携带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卡、身份证明、投标申请表(一式三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没有交易卡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rebcenter.com)查询办理手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自带存储设备。
2.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8年8月16日上午9:00~10:00在开标地点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
①时间:2008年8月16日上午10:00时。
②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网发布通知。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洛张电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北站邮政大酒店四楼
联系人:刘洪阳
电 话:0744-2147470
传 真:0744-2147777
2.交易中心: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新民 侯鹂
电话: 0791-7021025
传真: 0791-70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