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临河至策克线工程甲控通信信号物资采购招标部分
2008-01-3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陈晶晶 浏览次数:各投标人:
中铁六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发布“新建铁路临河至策克线工程甲控通信信号物资采购招标部分包件第二次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招标编号:HTWZ2008-02
新建铁路临河至策克线工程甲控通信信号物资采购招标工作,已经进入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按法定程序及交易规则进行。由于包件一、包件二、包件四缺乏竞争力需重新组织招标,故再次公告。中铁六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诚邀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受新建铁路临河至策克线中标人中铁六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临策铁路工程项目部委托,中铁六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对新建铁路临河至策克线工程甲控通信信号物资公开招标。
地 址:呼和浩特新城区车站后街62号
联 系 人:郑 曼
联系电话:0471-2242683 13074784650
传 真:0471-2243653
邮 箱:KFS42683@163.com
邮 编:010051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3.国家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4.铁道部第8号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5.铁道部铁建设[2006]83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6.呼和浩特铁路局呼铁建管函[2006]287号《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7.新建铁路临河至策克线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8.临策公司《关于临策铁路甲控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的有关通知》。
9.呼铁招标办[2007]10号《关于新建铁路临河至策克线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标计划的批复》。
10.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进行招标。
四、招标物资分包
本次招标为新建铁路临河至策克线工程电务工程通信、信号设备的招标,招标物资分包清单详见附件1(请下载)。
招标物资分包清单中的到站、数量及规格最终以实际供货订单为准。
五、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独力承担民事责任,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许可证》的法人组织或代理商(代理商仅限于投标包件一、包件二)。
2拟投标产品近三年以内有铁道部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电动转辙机设备产品生产特许证、技术鉴定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其它本设备强制性市场准入证明、文件、材料,信息产业部颁发的通信传输、交换设备生产许可证、入网许可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近3年内至少参加过2项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通信、信号工程项目供货业绩(新产品除外)。使用方提供的使用报告(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用户使用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设备生产企业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资格和能力。
5设备生产企业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6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铁道部、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
8本次招标允许不超过两家联合的联合体投标。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包括代理)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代理商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本次设备招标的投标授权书。
10所投物资必须是生产企业主厂出品的物资,不允许使用分厂或其他厂家出品的物资。
六、投标人可根据下述信息参加投标活动
1.感兴趣的投标人必须于2008年2月4日15:00时之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申请表,报名参加投标活动。逾期不予受理。
已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一包件、二包件、四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继续参加本次投标(本次无需再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须于2008年2月4日12:00时前重新递交《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一式三份,注明投标包件号)进行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300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恕不退换。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安排向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携带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一式三份)、廉政协议书(一式三份)、授权委托书,以及企业法人(代理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交易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供招标人查验。
3.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议。
4.招标人将于2008年2月17日17:00时前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书形式传真在网上公布,届时请投标人上网查看(http://www.htjyzx.com.cn)。
5.所有投标人必须于2008年3月3日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当面递交到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详细地点另行通知),在此后交来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交易许可证。
6.招标人将于2008年3月3日上午10:00时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详细地点另行通知)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准时参加,并签字以证明出席。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出具汇款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每包件人民币伍万元。
单位名称:中铁六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呼和浩特车站东街支行
帐 号:15001708908052503597
八、评标、定标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及时组织评标,待评标结果批准后由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九、交易服务费
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按规定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
十、交易证许可证办理要求,请各位投标人登录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tjyzx.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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