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哈大铁路客运专线甲供物资招标公告”
2008-02-13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陈晶晶 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新建铁路哈大客运专线工程已于2007年8月开工建设。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根据施工组织安排,拟对本项目所用钢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公告如下。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4、《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第8号令)
5、《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6、《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8、《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9、《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10、铁道部招标办《电话通知》编号2008-029
11、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图设计文件。
三、项目概况及标包划分
(一)项目概况:哈大铁路客运专线纵贯东北三省,途经3个省会城市(哈尔滨、长春、沈阳)、1个计划单列市(大连)和6个地级市(营口、鞍山、辽阳、铁岭、四平、松原)。线路正线全长903.939公里,其中辽宁省553.103公里,吉林省269.685公里,黑龙江省81.151公里。本工程在宫房特大桥(DK76+961.64)、鲅鱼圈特大桥(DK170+553.4)、鞍辽特大桥(DK299+062.61)、马总屯特大桥(DK377+363.90)、沈北特大桥(DK429+541.11)分布有17孔钢梁。
(二)标包划分(见附表)
(三)技术要求见技术规格书及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图设计文件。
四、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沈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对投标人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钢梁制造厂;
2、投标人制造厂具有铁路客运专线钢梁生产经验和供货业绩;
3、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制造厂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6、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六、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公告
2008年2月4日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
2、发售《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叁千元整(3000元),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2.2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沈交表6》原件(一式三份)、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书(唯一的)、经办人身份证、生产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生产许可的证明,以确认符合招标要求。
2.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08年2月12日-2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
2.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
3、答疑时间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在开标前16日以传真方式向招标人提报,招标人在开标前15日传真予以答复。
4、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务必于2008年3月5日8:30—10:00时在沈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37号)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按弃标处理。
5、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于2007年3月5日10:00时在沈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
7、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 刘 均
电 话: 024-22857517
传 真: 024-22857517
电 子 邮 箱: liujun19670121@sina.com
联 系 人: 刘海燕
电 话: 024-22857516、13889117427
传 真: 024-22857516
电 子 邮 箱: lhyrain666@163.com
开户名: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1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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