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混凝土外加剂招标进场交易
2008-04-03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陈晶晶 浏览次数: 为确保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本项目主体结构施工所需混凝土用外加剂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哈大铁路客运专线纵贯东北三省,途经3个省会城市(哈尔滨、长春、沈阳)、1个计划单列市(大连)和6个地级市(营口、鞍山、辽阳、铁岭、四平、松原)。线路正线全长903.939公里,其中辽宁省553.103公里,吉林省269.685公里,黑龙江省81.151公里。
二、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基金和银行贷款。
三、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4.《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第8号令)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8、《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9、《关于哈大铁路客运专线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7]1143号)
四、招标方式
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物资招标范围、供货范围及分包清单(请下载)。
六、招标日程安排
6.1 招标公告公布时间
2008年3月28日—4月3日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
6.2 发售《招标文件》
6.2.1《招标文件》售价
包件0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元;
包件0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元;
包件0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0元;
包件0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元)
包件0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0元;
包件0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0元;
包件0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0元;
包件0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8000元。
投标人以现金、电汇或汇票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6.2.2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卡、《部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书(唯一的)、经办人身份证、生产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生产许可的证明、2006年以来客运专线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以确认符合招标要求。
6.2.3发售时间:2008年4月7日-4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30。
6.2.4发售地点: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8层)。
6.3 答疑时间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在开标前16日以传真方式向招标人提报,招标人在开标前15日传真予以答复。
6.4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务必于2008年4月27日8:30—10:00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8层)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按弃标处理。
6.5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于2008年4月27日10:00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
七、 对投标人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并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了交易许可证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为铁路客运专线工程项目供应聚羧酸系外加剂3个及以上的生产、供货业绩;
(3)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5)聚羧酸系产品必须是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并且投标人是经铁道部公布的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产品的生产企业(不适用于《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规定的冻融破坏环境条件的混凝土的除外)。
(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特别提醒
为了确定投标包件聚羧酸系外加剂平均掺量值以及聚羧酸系外加剂对当地骨料和胶凝材料的适应性,请投标人进行实地调研和试验。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 刘 均
电 话: 024-22857517/024-22857516
传 真: 024-22857517
电子邮箱: liujun19670121@sina.com
开户名: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13538
文件下载:招标范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