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西安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
2008-04-03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陈晶晶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新建西安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调整新建西安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7〕12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基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西安铁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西安北环线新筑站对侧,由北至南顺序布置集装箱作业区、特货作业区、快运作业区、整车货物作业区。
2.1.1集装箱作业区:集装箱装卸场按 4 个线束布置,每个线束设装卸线 2 条,装卸线有效长 850 米。先期建设南侧 1 个线束及相应堆场,在预留装卸线位置铺轨设存车线 2 条。
2.1.2特货作业区:新建小汽车装卸线 2 条(兼存车线),有效长 1050 米,配套建设小汽车停放区等。
2.1.3快运作业区:按两台夹两线布置,先期建设 1 台 1 线及站台货物仓库,有效长 550 米。配套新建分拨仓库 1 座。
2.1.4整车货物作业区:新建货物装卸线两条,有效长 850 米。配套修建部分站台及简易仓库。
2.2本工程计划建设工期18个月。
2.3本工程招标范围:
2.3.1工程总承包:在本工程修改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和工程调试。
2.4标段划分:
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次工程总承包划分为 1 个标段。
2.4.1工程总承包:(请下载)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申请人: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企业信誉。须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铁道行业铁路综合甲级资质,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资格预审,同一企业集团的子公司申请资格预审不得超过两家。
3.2本次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是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申请资格预审。承担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08年4月9日至2008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友谊东路33号西安铁路局建设管理处(1104房间)持单位介绍信、部交表5、联合体协议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伍仟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上述费用,申请人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按招标人指定帐号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办理完毕。
收款人:西安铁路局新丰工程指挥部
账号:23304862-10116
开户行:建行临潼区支行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4月15日18时,地点为西安铁路局建设管理处(1104房间)。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项目经理安全考试安排
拟上岗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所有成员)于 2008年4月16日9:00时前持项目经理证、身份证(上述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到西安铁路局机关大楼十五层会议室参加考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rebcenter.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铁路局(建设管理处承办)
地 址:西安市友谊东路33号 邮 编: 710054
联 系 人:周瑞友、王 锚 电 话:029-82321977
传 真:029-82321977 电子邮件:xtzb@xtzb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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