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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长春站站场改造和长春联络

2008-04-1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陈晶晶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本招标项目新建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长春站站场改造和长春联络线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发改交运[2007]87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基金
  招标编号:JS2008-0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长春站站场改造和长春联络线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发改交运[2007]87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基金、地方政府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对长春站站场改造和长春联络线工程进行联合招标,分别管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2 建设规模:
  (1)长春站站场改造:站场土石方98.38万立方米;路基附属土方4.7万立方米、砌石及混凝土12577立方米;地基处理CFG桩330372米、水泥搅拌桩1500776米;土工织物564027平方米;加筋土挡土墙9990立方米;中桥一座:71.9延米(20+24+20)m刚构-连续梁;小桥一座:118.41延米(1-8.0m)钢筋混凝土箱形桥;正线铺轨3.512公里;站线铺轨6.2公里;新铺道岔26组单开25组,特种道岔1组;信号:列控系统2.6公里;过渡工程。工期30个月。
  (2)长春联络线:设特大桥4.5座,其中双线桥3279m,单线桥13550m;正线铺轨20.423km,站线铺轨0.101km;道岔3组、铺道碴5.4万m3;杨家粉坊线路所一处。工期58个月。
  2.3 招标范围:
  (1)长春站站场改造:按铁道部铁建管[1998]115号规定划分的第二章、第三章、第五章、第六章、第十章、第十一章中施工机构调遣费。
  (2)长春联络线土建工程:按铁道部铁建管[1998]115号规定划分的第一章改移道路、迁移铁路产权信号线路;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十章(不含级配碎石拌和站和取弃土场的用地)、第十一章中施工机构调遣费、配合辅助工程费等以及标段内的防护栅栏、环保水保、接触网支柱基础、声屏障、电缆沟槽、综合接地、连通管道以及因客运专线建设而产生的地方相关工程。设备工器具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1)长春站站场改造:线路里程范围为哈大线K699+800-K702+800(设计里程),长春站哈大线新里程K1003+621、旧里程K700+579;长春西至长春联络线:DLzk12+555- DLzk14+486,另含DLzk11+995- DLzk12+055处交叉渡线(道岔)。
  (2)长春联络线土建工程:线路里程范围为大连方向联络线里程Dlzk4+970、Dlyk5+900至Dlzk12+555;哈尔滨方向联络线里程Dhzk3+265.3、Dhyk3+221.1至Dhzk0+000。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具有一级资质,并有5年以上项目经理经历。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原则上由两家组成,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明确承担的主要工程量、各方均提供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8年4月17日至2008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长春市人民大街81号)持单位介绍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请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4月22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37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7.1 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投标邀请书于2008年4月29日至5月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购买招标文件。
  7.2 请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于2008年5月20日上午9时至1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2008年5月20日上午10时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1号、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
  邮    编:130051、110002
  联 系 人:田振国、鞠国江、陈正安、李天文
  电    话:0431-86120690、024-22857220、024-22857540、0431-86122510
  传    真:0431-86122510、0431-86120690、024-22857542
  电子邮件:CCZHBLTW@163.COMHDKZ@163.COM
  开户银行:市建行铁路专业支行、辽宁省沈阳市工商银行铁路支行
  账    号:22001470300051523177 -21056、330100220924901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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