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柳铁路洛阳至张家界段电气化改造工程(郑州局管段)第
2008-04-15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陈晶晶 浏览次数: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8.《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9.《关于焦柳铁路洛阳至张家界段电气化改造工程(郑州局管段)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7〕1078号);
10.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及各包件数量等见附表。(请下载)
四、招标方式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五、资格审核要求
1.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具有国家近期公布承认的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根据铁道部2005年15号部令要求,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铁道部颁发的认证书CRCC。
4.铁道部质检中心2005以来的投标产品检验报告。
5.投标者应提供投标产品鉴定证书、检验证书(省、部、局)和上一年度抽检合格证。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六、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①发售时间:2008年4月21日~25日。
②发售地点: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
③标书售价:见本公告附表,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每投一个标包,需购买一份招标文件。
④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携带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卡、身份证明、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一式三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 文件售后不退。没有交易卡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Rebcenter.com)查询办理手续。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自带存储设备。
2.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8年5月16日上午8:30~10:00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当面递交招标人。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
①时间:2008年5月16日上午10:00时。
②地点: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号广运饭店)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通知。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郑州铁路局(洛阳工程指挥部)
地 址:洛阳市春都东路2号
联系人:冯玉梅
电 话:0379-62721357
传 真:0379-62721357
邮 箱:lgzwzk@163.com
文件下载:附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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