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呼和浩特东客站虹吸雨水系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08-04-17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陈晶晶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HTWZ2008-10
一、招标人:中铁六局集团呼铁建设有限公司呼和东站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张朝辉
联系电话: 13948531607
传 真:0471-2249057
地 址:呼和浩特市南店村
开户名称: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站工程指挥部
开户银行:商业银行联信支行
帐 号:402101201030110405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12号令;
3.新建呼和浩特东站工程招标文件及施工总承包合同;
4.中铁六局集团相关管理文件;
5.《关于新建呼和浩特东站工程甲控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呼铁招标办[2008]4号)。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呼和浩特市主城区东侧哈拉沁沟与内蒙古正大饲料厂之间的京包线上(南店村)。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52500平米。
3.结构类型:框架及钢结构工程。地上主体3层,局部4层,站房高度45M。
四、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五、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铁路建设资金和银行贷款。
六、招标范围:呼和浩特东客站虹吸雨水系统管道、雨水斗及附件,共一个包。招标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详见附表“招标物资清单”。
七、投标人选择招标的方式:招标人只接受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以单独形式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日期安排:
1.潜在投标人可从2008年4月25日至2008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携带以下资料到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412室(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47号,帝豪酒店对面巷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换。
(1)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产品生产许可证;
(4)拟投标产品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两年以内的技术鉴定证书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中心《交易许可证》。
2.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8年5月16日上午8:30~10:00前递交到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412室,招标人拒绝接收在此时间范围以外递交的投标文件。
3.招标人将于2008年5月16日上午10:00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参加。
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合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年检合格、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并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许可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具有有效版本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7.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8.有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且所投标产品必须有三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新产品除外),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9.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十一、《投标申请表》格式、《交易许可证》办理要求,请各投标人登录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网站(www.htjyzx.com.cn)查询。
附表:招标物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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