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进场交易
2008-04-17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陈晶晶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工程已由铁道部以“铁鉴函〔2008〕2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铁联合国际集装箱公司自筹资金,成都铁路局为委托代建单位,招标人为成都铁路局,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为达成线上的中间站,距离成都北编组站11.2公里,计划工期18个月,招标范围为集装箱运输设施部分的所有站前站后工程的施工设计和施工。本次招标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成都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资格要求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致电招标人报名,并于2008年4月21日至2008年4月25日上午8:3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持单位介绍信、交款凭证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6月11日9:30,地点为: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和国家采购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铁路局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11号
邮 编:610082
联 系 人:王军、刘伯军
电 话:028-86432920、028-86430456
传 真:028-864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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