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南疆铁路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工程混凝土外
2008-04-23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陈晶晶 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1.1招标概况
南疆铁路吐库二线工程甲供料(砼外加剂)的招标人南疆铁路吐库二线建设指挥部,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部令)、《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8号部令),《关于南疆铁路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8]21号),结合南疆线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工程施工组织安排,已完成了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资金已经落实,已具备设备、材料招标的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2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2002年第8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
5)《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2003]第11号令)
6)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7)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8)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9)铁道部《关于优化建设项目管理改进评标方式提高工程质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4]89号)
10)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南疆铁路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7]339号)
11)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12)铁道部《关于南疆铁路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8]21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实施地点
南疆铁路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
2.2招标规模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及需求数量见下表。
2.3供货期及质量要求
2.3.1供货期:中标后10天起,按每月物资需求计划分批供应。
2.3.2质量要求:本次招标的物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定标准。
2.4本次物资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本次招标的物资将用于南疆线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工程。
2.4.2本次招标的物资各包件数量见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
2.4.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的生产、运输、保险和售后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4.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转包、分包。
2.5标包划分依据及数量
根据《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次工程工期及设备、材料的生产特点及生产商生产能力、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将本次招标物资划分为六个标包,具体需求情况如下(请下载)。
2.6投标人选择标包的方式:
2.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2.6.2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标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对标包1和标包2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生产企业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本次招标不招代理商。
2、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2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物资制造工厂有三年及以上良好的生产和销售业绩,投标人有同类投标物资产品近三年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国家大中型项目供应业绩且业主证明供应良好。
4、投标人在2006年度和2007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投标人已获得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生产厂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2)、对标包3和标包4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生产企业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本次招标不招代理商。
2、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2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物资制造工厂有三年及以上良好的生产和销售业绩,投标人有同类投标物资产品近三年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国家大中型项目供应业绩且业主证明供应良好。
4、投标人在2006年度和2007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投标人已获得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生产厂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3)、对标包5和标包6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生产企业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本次招标不招代理商。
2、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2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物资制造工厂有三年及以上良好的生产和销售业绩,投标人有同类投标物资产品近三年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国家大中型项目供应业绩且业主证明供应良好。
4、投标人在2006年度和2007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本工程工期较紧,投标人需具有风险意识,由于交货期需要而引起的其它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08年4月22日~4月26日将投标报名表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递交至库尔勒火车东站吐库二线铁路建设指挥部七楼报名。报名同时将所报包件样本送吐库二线指挥部中心检测试验室进行检验及试配工作。
5.2请申请人于2008年4月27日~5月5日上午10:00~12:30 ,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名申请表、身份证明、银行汇款单据(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到库尔勒火车东站吐库二线铁路建设指挥部七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质疑截至时间2008年5月5日18: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 2008年5月5日19:00时前以补疑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5.4《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的收取
标包1:资格预审文件售价RMB1500元(壹仟伍佰元整);
标包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RMB1500元(壹仟伍佰元整);
标包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RMB2000元(贰仟元整);
标包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RMB2000元(贰仟元整);
标包5:资格预审文件售价RMB2000元(贰仟元整);
标包6:资格预审文件售价RMB1500元(壹仟伍佰元整);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费用汇入下述银行帐户,不论中标与否,此项费用概不退还。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报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必须出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身份证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招标人财务电汇地址
收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南疆吐库二线铁路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新疆库尔勒市工商银行库尔勒火车东站支行
行 号: 23543007(从工商银行汇款)
102888000056(跨行汇款)
帐 号:14030122038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南疆吐库二线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火车东站平安路铁路办事处7楼
邮 编:830011
联系人:袁淑香
电 话:0991-7925073 0996-8643390
传 真:0991—7925073 0996-8643390
文件下载:标包划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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