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广州电务段生产综合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08-06-1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电务段生产综合楼工程项目已经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由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委托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进行建设管理,负责项目的实
招标编号:GT08061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电务段生产综合楼工程项目已经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由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委托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进行建设管理,负责项目的实施。招标人为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依据
2.1 项目概况
广州电务段生产综合楼工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陈岗路55号地段,新建一幢五层生产综合楼,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计划工期为210天。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计划监理招标范围为广州电务段生产综合楼改造工程设计范围内的主要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包括土建装饰工程、电力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工程监理。分一个标段。
2.3招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令第8号);《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就位后资质证书使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建[2002]57号);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对《关于广州电务段生产综合楼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计划的请示》的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技术能力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必须具有近三年同类工程的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从2008年6月11日8:00至2008年6月15日17:00为公告时间。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6月16日8:00至2008年6月20日16:00前,将《铁道部南昌工程交易中心投标申请表》(南交表5)传真至招标人,并在在招标人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3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图纸、设计资料押金每个投标人叁仟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汇至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投标保证金叁仟元,形式可以是银行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
5.5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7月10日上午8:30-9:00,地点为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及南铁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路28号1107
邮 编: 510100
联系人: 吴建敏
电 话: (市电)020-61334387
(路电)057-34387
传 真: (市电)020-61334387、(路电)057-34387
帐 户:广州铁路集团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白云支行
账 号:360200440920010709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电务段生产综合楼工程项目已经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由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委托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进行建设管理,负责项目的实施。招标人为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依据
2.1 项目概况
广州电务段生产综合楼工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陈岗路55号地段,新建一幢五层生产综合楼,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计划工期为210天。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计划监理招标范围为广州电务段生产综合楼改造工程设计范围内的主要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包括土建装饰工程、电力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工程监理。分一个标段。
2.3招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令第8号);《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就位后资质证书使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建[2002]57号);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对《关于广州电务段生产综合楼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计划的请示》的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技术能力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必须具有近三年同类工程的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从2008年6月11日8:00至2008年6月15日17:00为公告时间。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6月16日8:00至2008年6月20日16:00前,将《铁道部南昌工程交易中心投标申请表》(南交表5)传真至招标人,并在在招标人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3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图纸、设计资料押金每个投标人叁仟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汇至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投标保证金叁仟元,形式可以是银行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
5.5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7月10日上午8:30-9:00,地点为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及南铁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路28号1107
邮 编: 510100
联系人: 吴建敏
电 话: (市电)020-61334387
(路电)057-34387
传 真: (市电)020-61334387、(路电)057-34387
帐 户:广州铁路集团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白云支行
账 号:360200440920010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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