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太原至中卫(银川)线站后四电及给排水工程监理招标
2008-06-30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铁路太原至中卫(银川)线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太原至(银川)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6]59号)和铁道部《关于新建太原至中卫(银川)铁路绥德至靖边段等站前及全线站后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07〕1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地方其他投资人付资、银行贷款等,项目公司出资比例暂为:铁道部出资 14.6%;地方及其他投资人出资 20.9%,银行贷款 64.5%,招标人为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新建铁路太原至中卫(银川)线,正线东起石太铁路太原南站K220+500(货物线自石太线榆次编组站)引出,经山西省的太原、晋中、吕梁市,跨黄河进入陕西榆林市,向西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卫市、再跨黄河在包兰铁路黄羊湾站DLK662+000接轨至迎水桥编组站BLK696+800,正线全长747.75公里。银川联络线自正线的陕西定边站DK512+400引出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三跨黄河在包兰铁路平吉铺站DLK537+750接轨至银川站K524+514联络线长194.025公里。
铁道部批复初设工程总投资321.01亿元,其中静态投资303.05亿元。本次招标工程的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简称“四电”)及给排水工程,工程投资约为339303.22万元。
2.2 计划工期
新建铁路太原至至中卫(银川)线工程计划总工期56个月,开工2006年2月24日,竣工2010年8月31日;四电及给排水等站后工程计划工期为24个月,开工2008年9月1日,竣工2010年8月31日;
2.3 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按合同约定和《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五控制、两管理、一监督、一协调”,即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文明施工达标监督,以及各方关系的协调,派遣监理人员到建设单位协助相关工作等。
2.4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四个标段:(请下载)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施工监理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具有新建铁路和既有线改造增二线的电气化等工程监理业绩的企业。
3.3 具有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0)。
3.4 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监理,且承担过铁路客运专线或施工监理工作。
3.5 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3.6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任意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审查申请人投标资格。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8年7月3日18:00前,将投标申请表(格式参见原部交表5),电传至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传真:市0351-2632922、路027-32922。
5.2 请申请人于2008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98号三楼,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持单位介绍信和投标申请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00元人民币(现金或汇款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文件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7月11日12:00时前,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98号三楼,太中银公司工程部。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98号
邮 编:030012
联 系 人:李豪田 魏 朴
电 话:市0351-2632911、0351-2632913
路027-32911、 027-32913
传 真:市0351-2632922 路027-32922
电子邮箱:TZYTLcbz@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山西省太原市建行建设北路支行
账 号:14001815908050011585-27001
收款单位: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