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铁路温福线(福建段)通信、信号专业甲控物资
2008-07-17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 工程概况
1.1 温福铁路位于浙江省和福建省两省交界的浙东南和闽东北沿海地区,北起浙江省温州市,经过瑞安、平阳、苍南、福鼎、霞浦、福安、宁德、罗源、连江,南至福建省省会福州市,跨两省、三地市、11个县市。温福铁路福建段含新建线和福州枢纽。新建线从省界(DK81+022)至八仙仑隧道出口处,即温福DK81+022~DK301+104,线路全长211.04km;福州枢纽从八仙仑隧道出口处(DK301+104)至福州(含)(K180+600)段,线路长度18.482km。
1.2 本线设计主要技术标准:
1.2.1 铁路等级:I级。
1.2.2 正线数目:双线。
1.2.3 限制坡度:6‰。
1.2.4 设计行车速度:旅客列车200km/h,预留提速250km/h条件;货车速度不大于120km/h。(疏解区至福州120km/h,局部80km/h)。
1.2.5 最小曲线半径:4500m。
1.2.6 线间距:4.6m(不考虑曲线加宽)。
1.2.7 牵引种类:电力。
1.2.8 机车类型:客机采用动车组;货机采用六轴电力机车。
1.2.9 牵引质量:3500t。
1.2.10 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
1.2.11 闭塞类型:自动闭塞。
1.2.12 建筑限界:满足开行双层集装箱列车要求,预留旅客列车进一步提速条件。
1.3招标项目:温福线(福建段)通信、信号专业主要甲控物资招标采购。
2. 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2.3 铁道部第8号令《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2.4 铁道部铁建设函〔2007〕723号《关于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2.5 铁道部集成函〔2007〕2号《关于启动东南沿海铁路、广珠城际四电子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的通知》;
2.6 铁道部集成办《新建铁路甬台温、温福、福厦线四电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审查意见》;
2.7 铁道部铁鉴函〔2004〕680号《关于新建铁路温福线初步设计的批复》;
2.8 铁道部铁鉴函〔2007〕1385号《关于新建铁路温福线通信、信号、电气化、电力工程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
2.9 铁道部铁鉴函〔2007〕473号《关于福州枢纽福州站至樟林站I类变更设计的批复》;
2.10铁道部铁鉴函〔2005〕855号《关于新建铁路福厦线初步设计的批复》;
2.11 铁道部铁鉴函〔2007〕1383号《关于新建铁路福厦线通信、信号、电气化、电力工程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
2.12 国家、铁道部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本项目的批复文件。
3. 资金来源
招标人获得的工程建设资金。
4.招标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5. 招标范围
通信专业:通信光缆、通信铁塔、通信电缆。
信号专业:电缆、箱盒、组合柜、防雷分线柜、信号机、驼峰信号、继电器、25周轨道电路、无线调车监控、断相保护器。
6.招标方式
6.1采取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6.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一包一投。
7.评委会的组成
评委会拟由5人组成,由招标人组织有关经济、技术专家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评委会具体由相关方面专家及专业人员4人,和招标人代表1人组成。
8.评标定标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出投标的评审排序。综合评估得分最高的投标将排名第一。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向业主报送推荐中标人的建议意见,经同意后发布中标结果。
9.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9.1投标人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组织。
9.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
9.3投标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9.4投标人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生产的同类产品应具备铁路主要干线或国家重点工程中使用过三年(或以上)成功运行业绩。
9.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9.6投标人2006和2007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9.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10.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1. 包件划分
详见附表
12. 招标工作日程安排
12.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08年7月17日在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招标公告。
12.2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人报名: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08年7月21日16:00时前,电话或传真至招标人。
报名电话:010-51865267 51865757
传真电话:010-51844948
12.3发售招标文件:
12.3.1发售时间:2008年7月22日-7月26日9:30-17:00,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华源一里十八号楼137室
12.3.2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公司资质证明原件(主要指营业执照副本和质检报告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以确认符合资质要求。
12.3.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元)。投标人一律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4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投标人需在2008年7月30日下午16:00时前用传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澄清或答疑的问题,招标人于2008年8月4日下午17:30前在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
12.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8年8月14日13:00-15:00,地点: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不予接受。
12.6开标时间及地点:2008年8月14日15:00,地点: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12.7中标通知书:视中标结果批复进程,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12.8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通知。
12.9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3.招标联系人
联系人: 张福晓 陆阳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华源一里十八号楼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865267 51865757
传真:010-51844948
电子信箱:zhangfuxiao1968@163.com、luyang@crsc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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