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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新建太原至中卫(银川)SJS-Ⅱ标桥梁支座招标公告”

2008-07-2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太中银铁路SJS-Ⅱ标根据施工需要,对SJS-Ⅱ标部分桥梁需要的桥梁支座组织公开招标,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招标编号:JKZ2008—17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太中银铁路SJS-Ⅱ标根据施工需要,对SJS-Ⅱ标部分桥梁需要的桥梁支座组织公开招标,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工程概况:中铁十七局集团承建的太中银铁路绥德至靖边段SJS-Ⅱ标段起讫里程DK284+310~DK329+650全长45.34km。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横山县境内。主要工程数量:路基土石方318.72万断面方;隧道9座,计:7923延米;桥梁24座计:24697.8延米;盖板涵45座;车站2座。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
   4.《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第8号令
   5.《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6.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7.太中银铁路公司筹备组建设物资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8. 甲控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申请的批复
    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四、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太中银铁路公司筹备组公布的甲控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或代理销售甲控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产品的公司。
    2、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太原铁路交易中心办理了交易许可证的法人组织。
   3、投标物资代理公司有良好的销售业绩,有一次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同类物资代理的良好业绩。
   4、投标人2006年度和2007年度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五、招标物资:铁路桥梁盆式橡胶支座。
  1、本次桥梁盆式橡胶支座招标分两个包:
  (1)包件号zz-1,共50个,
  (2)包件号zz-2,共46个
  桥梁盆式橡胶支座规格型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技术要求
  (1)盆式橡胶支座必须符合桥通【2006】8056;
  (2)盆式橡胶支座必须按图纸设计规格型号生产,并且取得CRCC认证证书。
  2、收货人及到货地点:
  收货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中银铁路工程指挥部物资调配中心。
  到货地点:陕西省子洲县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中银铁路SJS-Ⅱ标工地。
  六、招标日程安排:
  1、2008年7月21日在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2、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08年7月25日15点前,将投标申请表(交易表五)及联系方式签字盖章后电传给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中银工程指挥部资源保障部(传真:0912-7230531)办理报名手续,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不予公布。
  3、发售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包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千元整
  (2000元)。招标文件售出恕不退换。
  收款人全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中银铁路工程指挥部
  开户行:工商银行绥德支行 
  账号:2610090839200021193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带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表(交易表五)原件一式三份。
  (3)发售时间:2008年7月26日— 7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  
  (4)发售地点: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242号)。
  4、答疑
  仔细阅读文件后,若还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投标人需在2008年8月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信函)向招标人提交澄清或答疑的问题,招标人在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前7日内,将以传真方式或电话答复包括对咨询的解释。
  5、招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8年8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8:30—9:30时之内当面递交到山西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逾期按弃标处理。
    6、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于2008年8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在太原建设北路242号山西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届时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7、如以上时间有变化,招标人将及时上网发布变更公告。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每个包五万元的投标保证金(50000.00),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招标人指定开户行、帐户,(收款人全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中银铁路工程指挥部;开户行:工商银行绥德支行 ; 账号:261009083920002119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电汇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递交。招标人在中标人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的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计息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最迟不超过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
    八、招标人: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中银铁路工程指挥部
    地址:  陕西省子洲县兴庆路
  邮  编:718400
  联系人:高耀军   13289770017   张彦哲15929409795
  联系电话:0912-7230557
  传    真:0912-7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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