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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乌精二线甲供信号设备(微机监测)采购招标公告”

2008-07-30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工程概况:   兰新线乌西至精河段增建第二线工程,东起乌鲁木齐西站(含)西至精河站,线路全长为381.417正线公里。   乌西至精河段新建1条10Kv一级负荷电力贯通线,改造乌西35/10K
招标编号:WTZ2008-84

  一、项目名称:兰新线乌精二线建设单位组织采购甲供物资
  招 标 人:乌精二线指挥部
  地    址:奎屯火车站
  法人委托人:马苗生
  联 系 人:孙立云   13565985626
  电话:0992-7323206  0991-7922502    传 真:0992-7323206 0991-7922502
  二、招标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
  3.4《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2003]第11号令)
  3.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第11号令)
  3.6《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3.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3.8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3.9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3.10《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兰新线乌西至精河段增建第二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6]2966号)
    3.11《关于兰新线乌鲁木齐西至精河段增建二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6]1120号)
  3.12《关于改建铁路兰新线乌西至精河增建第二线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7〕442号)
  3.13关于改建铁路兰新线乌西至精河增建第二线工程甲供物资招标的电话通知
  三、资金来源:铁路建设基金,国债资金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筹资金。
  四、工程概况:
  兰新线乌西至精河段增建第二线工程,东起乌鲁木齐西站(含)西至精河站,线路全长为381.417正线公里。
  乌西至精河段新建1条10Kv一级负荷电力贯通线,改造乌西35/10Kv变配电所、呼图壁等7个10Kv配电所,为自闭电力贯通线供电。通信:敷设光电缆343.3Km;光缆纳入即有监测系统,传输系统扩容改造等;对即有TMIS、TFOS、HMIS等进行升级改造;ZPW-2000A自动闭塞386.25 Km;分散自律式调度集中系统(CTC)16个站(场);ZPW-2000A站内电码化和通用式机车信号等设备。
  线路主要技术标准:
  1. 线路等级:Ⅰ级。
  2. 正线数目:双线。
  3. 限制坡度:6‰。
  4.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2000m,困难1600m,既有线个别困难地段维持现状。
  5. 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
  6. 牵引种类:内燃,预留电化条件。
  7. 机车类型:内燃DF4D。
  8. 牵引质量:4000t。
  9. 闭塞类型:ZPW-2000A自动闭塞。
  10. 建筑限界:满足通行双层集装箱的要求。
  兰新线乌西至精河增建第二线工程,总投资27.7323亿元,总工期24个月。
  五、本次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范围:
  改建铁路乌精二线信号工程甲供物资设备(微机监测)招标采购,包件划分如下:
  包件1(XH3)微机监测    
         名  称        单位        数量        地点
        微机监测        站          23     乌精二线各站
  六、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和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对投标人的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物资标包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产品如铁道部有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行政许可决定书、铁道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相关的MA检验报告。
  4、至少3年以上为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产品的业绩。
  5、本次物资招标只招厂家,不招代理商。
  八、招标工作安排:
   1公告时间:2008年7月30日-8月3日
   2.报名时间:2008年8月4日-8月10日
     报名方式:将投标报名表(见附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递交至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一楼102房间(乌铁局乌精二线建设指挥部计划部)或传真至电话0991-7922502、0992-7323206。
     3.缴纳场地费
     请投标人按照场地及设施使用费交纳程序及时缴纳场地及设施使用费,开标前(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将场地费发票原件及交款通知书第二联交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查验、备案,否则拒绝入场交易,责任由投标人自负。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991-7922706。
   4、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2008年8月4日-10日上午9:30~12:30 ,下午15:30-18:00工程项目管理所一楼102房间(铁路局七街)购买招标文件和资格后审文件。
   包件1招标文件(DL3)(微机监测)?:5000元。
   电汇地址:开 户 名:乌铁局乌精二线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奎屯火车站分理处
       帐    号:14040231016
       开户银行地点: 新疆奎屯市
   5、质疑截止时间8月13日16: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并发送电子版,邮箱sly1996@126.com,8月15日18:00前以补遗书的方式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6、递交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2007年8月26日9:00-9:30。9:30召开甲供物资设备招标开标会。
   地址: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河南西路1号铁路局七街)。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每包件20000元。(在投标截止日前7天电汇到帐,汇款地址同上)
     九、投标人将购买甲供物资设备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款电汇到乌精二线建设指挥部(地址同上),不收现金。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凭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申请表(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
      附件:投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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