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呼和东、北郊电源电缆更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08-08-06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一、招标人
名 称:呼和浩特铁路局工程管理所
地 址: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47号
邮 编:010050
电 话:081-41687 081-41937
联系人:徐建军 乔存虎 郭振宇
传 真:081-41937
二、招标依据
1.国家、铁道部及呼和浩特铁路局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2.《关于呼铁局工程管理所2008年更新改造项目招标计划的批复》(呼铁招标办[2008]7号)。
三、资金来源:呼铁局更新改造资金。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在呼铁局招标办和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进行。
五、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标段:呼和东、北郊电源电缆更新工程施工。
六、主要工程概况及工期要求:
主要工程概况:电力部分:砼方砖路面开挖及修复,电缆沟开挖、铺砂盖砖18百米,电缆保护管敷设G200-60米,电缆砼标庄80根,接地系统1处,电缆敷设YJLV22-3*400-30.71百米,安装高压环网柜5台。土建部分:内径(800*600)砖砌砼盖板电缆槽道800米。
工期要求:建设总工期拟定为45天,拟开工日期2008年9月3日,拟竣工日期2008年10月18日。
七、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经工商、税务合法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年检合格、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的施工企业,并持有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交易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企业信誉。
3.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电务三级(含暂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提供2006、2007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6. 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业绩,在近2年承担过类似工程。
八、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总价承包方式。
九、日程安排: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08年8月6日。
2.招标文件的发售
(1)已报名的投标人务必于2008年8月11日-8月15日9:00~11:00、15:00~17:00到工管所技改部(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47号)306室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和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交易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供招标人查验。
(3)施工招标文件工本费及评审费为人民币1000元,一经售出不予退还;图纸押金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归还图纸并退回押金)。
4.现场踏勘、标前会时间安排
2008年8月18日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及标前会。请投标人于当日上午9:00在施工现场由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及标前会,逾期不候。
5.投标人须于2008年9月1日14:00~15:00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递交时携带交易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不能出示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6.招标人定于2008年9月1日15:00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开标会,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在开标会之前签到,并参加开标会议。
7.上述安排若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信息网(www.htjyzx.com.cn)发布有关通知。